申请离职了但是没有去办理离职手续算不算离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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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知道的朋友告诉我。 展开
离职手续没办好不算离职,这种情况下离开属于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业将有权停止继续缴纳自离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双方有培训协议,则需要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不办离职手续,不能让单位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有序进行工作任务的相应调整,可能会给单位造成相应的损失。建议你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正常离职;如果因个人紧急原因建议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资料: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法
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业将有权停止继续缴纳自离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有培训协议,则需要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不办离职手续,不能让单位完成相应的工作交接、有序进行工作任务的相应调整,可能会给单位造成相应的损失。建议你提供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正常离职;如果因个人紧急原因建议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离职手续办理:
1、在这一个月期间,尽快的把本单位的特殊事项办理干净。比如借出物品的归还,工作的交接。
2、如果在此期间单位人事能帮你办理档案的事宜是最好的。可以提前预约做下面的事。
1).让人事帮忙检查档案,最主要的是各个时期的资料。千万查清楚,比如大学毕业时的派遣证,工作中的职称评定资料。如果少了有需要补的尽快办理。还有就是档案的装订(有的人才只接收装订好的,未装订的他们不收)。
2).查询一下公积金账户,到单位管公积金的部门。问清楚你们单位公积金是国管的还是市管的。开具相应的账户资料。上面的准备工作做好了,进入实际的离职操作阶段。
1).通知单位管保险的部门,停掉本月之后的保险。并且去新的单位管保险的部门提供身份证和医疗蓝本。把保险续上。
2).去新单位人事部门开档案的提档函,如果单位没有档案的保管权。问清档案都放在什么人才。如果单位不管档案的事。就近找一个人才。人才都有保管档案的业务。同样去开提档函。然后回本单位提取档案,并按提档函上的日期规定(生育证明,工资证明),送回新单位。
3).去新单位问清公积金是国管还是市管。开具相应的账户资料。回原单位将现在的公积金做转出。问清多长时间能转完,然后让新单位查账户是否已经转过来。上面的全部完成后问清原单位还有什么特殊手续。最后开具离职证明。拿着离职证明就可以去新单位报到了。
2015-09-09 · 知道合伙人数码行家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或不你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理据: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员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情况下,如您为员工办理了离职手续,可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就其解除劳动合同一事达成了一致,如您未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未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