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问题
房子的百分之九十房款是婚前他家父母付的,后来的百分之十是我们共同付的,我们结婚已经十年,房照是婚后办理的,现在如果我们要离婚,那么房子财产问题怎么分配?能否说的详细些?谢...
房子的百分之九十房款是婚前他家父母付的,后来的百分之十是我们共同付的,我们结婚已经十年,房照是婚后办理的,现在如果我们要离婚,那么房子财产问题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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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0年11月16日发布的《最高法院就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有详细规定,摘录如下:
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十一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第十二条 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作为双方离婚时的债权予以处理。
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第十一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第十二条 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作为双方离婚时的债权予以处理。
201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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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专业人事评估你房子现在的市值。现在的市值*10%/2就是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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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有财产支付的证明凭证,那么你分不到多少。要么男方愿意对半分。
关键是房子的户主是谁,是其父母你就不要说了。是老公你也没戏。是夫妻的名字还好对半分。
何必离婚呢?不要为些不是原则性的问题受不了,想清楚问题。不要离婚多好,离婚就会有离婚官司、财产分割官司,实在是走投无路才离婚。
关键是房子的户主是谁,是其父母你就不要说了。是老公你也没戏。是夫妻的名字还好对半分。
何必离婚呢?不要为些不是原则性的问题受不了,想清楚问题。不要离婚多好,离婚就会有离婚官司、财产分割官司,实在是走投无路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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