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构图的基本规律有哪些
建筑构图的基本规律包括:统一与变化、均衡与稳定、韵律、比例与尺度、对比
(1)统一与变化
建筑物在客观上普遍存在着统一与变化的因素。应巧妙处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取得整齐、简洁、秩序而又不至于单调、呆板,体型丰富而又不至杂乱无章的建筑形象。统一与变化是一切形式美的基本规律,具有广泛的普遍性和概括性。
(2)均衡与稳定
均衡主要是研究建筑物各部分前后左右的轻重关系,并使其组合起来给人以安定、平稳的感觉;稳定是指建筑整体上下之间的轻重关系,给人以安全可靠、坚如磐石的效果。
通过对称均衡形式体现出不同建筑的特征,获得明显的完整统一。不对称的均衡显得活泼。利用不同体量、材质、色彩、虚实变化等的平衡以达到均衡与稳定的目的。
(3)韵律
韵律是物形的各要素重复或渐变所形成的一种状态,这种有规律的变化和有秩序的重复所形成的节奏,能产生以条理性、重复性、连续性为特征的韵律感,给人以美的感受。
我国古塔体现出的韵律感就是利用建筑物存在的一些相同元素,并有意识地对这些元素进行有秩序的重复或渐变的处理,使建筑形体以至细部给人更加强烈而深刻的印象。韵律美是一种以条理性、重复性和连续性为特征的美的形式。
(4)对比
建筑功能和技术赋予建筑以各种形式上的差异性。对比与微差研究的是如何利用这些差异性来求得建筑形式上的完美统一。对比指的是要素之间显著的差异,微差指的是不显著的差异。就形式美而言,两者都是不可缺少的。
(5)比例与尺度
比例是指物形之间的大小关系,它包括物形自身的长、宽、高之间,也包括物形与物形之间。建筑物的整体或局部、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之间都存在着比例关系。良好的比例能给人以和谐、完美的感受;反之,比例失调就无法使人产生美感。例如:建筑门窗的比例,群楼与主楼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