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案例题?
李娟和张刚在2008年领结婚证的前两个月,张刚父母首付20万买了一套住房,房子的总价60万,产权证登记在张刚名下,供二人婚后居住,婚后由二人共同还贷。2013年夫妻二人收...
李娟和张刚在2008年领结婚证的前两个月,张刚父母首付20万买了一套住房,房子的总价60万,产权证登记在张刚名下,供二人婚后居住,婚后由二人共同还贷。2013年夫妻二人收养了女儿张美,并办理了收养登记。收养女儿张美后,妻子李娟怀孕于2014年生下了儿子张帅。婚后二人共同投资装修房屋、购买家具、家电等物,共计30万元。生活中,张刚的工资全部交李娟保管。夫妻共有存款10万元。张刚向其叔叔借款50万元,作为开公司的起步资金。2016年,二人离婚。这时,房子总价为100万,李娟抚养女儿张美,张刚抚养儿子张帅,双方各自承担抚养费用。2017年,张刚与魏淑芳再婚,并与张帅共同生活。
问题:
1.李娟、张刚二人和张美是什么关系?何时成立?
2.李娟、张刚二人与张美是否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有,请详细表述。
3.张美与张帅是什么关系?李娟、张刚离婚对他们的关系有影响吗?这二人是否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有,请说明。
4.魏淑芳和张帅是什么关系?他们之间是否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为什么?
5.李娟与张刚协议离婚应符合什么条件?到什么机关办理什么手续?携带什么证件和证明材料?
6.李娟与张刚除协议离婚外,还可以用哪一种方式离婚?
7.如果李娟想向张刚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其必须符合哪些法定情形?请详细表述其法律规定。
8.二人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展开
问题:
1.李娟、张刚二人和张美是什么关系?何时成立?
2.李娟、张刚二人与张美是否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有,请详细表述。
3.张美与张帅是什么关系?李娟、张刚离婚对他们的关系有影响吗?这二人是否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有,请说明。
4.魏淑芳和张帅是什么关系?他们之间是否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为什么?
5.李娟与张刚协议离婚应符合什么条件?到什么机关办理什么手续?携带什么证件和证明材料?
6.李娟与张刚除协议离婚外,还可以用哪一种方式离婚?
7.如果李娟想向张刚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其必须符合哪些法定情形?请详细表述其法律规定。
8.二人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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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娟、张刚二人和张美是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自2013年办理了收养登记之日起成立。
2,李娟、张刚二人与张美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养子女从此取得了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
3,李娟与张帅是姐弟关系。李娟张刚离婚对他们二人的关系没有影响,二人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为,根据收养法规定,被收养人与收养人是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换句话说,与父母亲生的子女在法律地位上是完全一样的。
4,魏淑芳与张帅是继母子关系。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且与亲生母子关系完全相同。
5,李娟与张刚协议离婚,应具备:双方感情破裂,离婚意思真实,自愿离婚;签署了财产分割协议及子女抚养协议;没有其他重大争议这些条件。双方一起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登记时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资料。
6,除了协议离婚以外,双方还可以诉讼离婚,即去法院通过法院裁决离婚。
7,李娟想要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有证据证明张刚有过错且因为张刚的过错导致离婚。按照现行《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1)重婚的;(2)由配偶与他人同居的,(3)有家庭暴力行为的,(4)虐待遗弃其他家庭成员的。”
8,离婚时财产分配: (1)关于房产:房屋首付20万元,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张刚名下,可以将房屋归张刚所有,李娟不再负责支付房贷。20万元视为张刚父母对张刚个人的捐赠,房产增值40万元,应由张李二人平分;(2)关于存款和家具,存款10万元和家具30万元应由二人平分;(3)张刚借其叔父的50万元,是家庭债务,因为公司尚无收益,如张刚分得公司,则张刚负责偿还债务,李娟不负责偿债。
2,李娟、张刚二人与张美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养子女从此取得了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
3,李娟与张帅是姐弟关系。李娟张刚离婚对他们二人的关系没有影响,二人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为,根据收养法规定,被收养人与收养人是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换句话说,与父母亲生的子女在法律地位上是完全一样的。
4,魏淑芳与张帅是继母子关系。按照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且与亲生母子关系完全相同。
5,李娟与张刚协议离婚,应具备:双方感情破裂,离婚意思真实,自愿离婚;签署了财产分割协议及子女抚养协议;没有其他重大争议这些条件。双方一起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登记时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资料。
6,除了协议离婚以外,双方还可以诉讼离婚,即去法院通过法院裁决离婚。
7,李娟想要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有证据证明张刚有过错且因为张刚的过错导致离婚。按照现行《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1)重婚的;(2)由配偶与他人同居的,(3)有家庭暴力行为的,(4)虐待遗弃其他家庭成员的。”
8,离婚时财产分配: (1)关于房产:房屋首付20万元,且房屋产权登记在张刚名下,可以将房屋归张刚所有,李娟不再负责支付房贷。20万元视为张刚父母对张刚个人的捐赠,房产增值40万元,应由张李二人平分;(2)关于存款和家具,存款10万元和家具30万元应由二人平分;(3)张刚借其叔父的50万元,是家庭债务,因为公司尚无收益,如张刚分得公司,则张刚负责偿还债务,李娟不负责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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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娟张刚二人和张美是拟制父母子女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一样,自办理收养登记之日起成立
2.李娟张刚与张美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李娟张刚有抚养教育张美的义务,张美在李娟张刚年老时有赡养义务。
3.张美与张帅是姐弟关系,离婚对他们关系无影响。二者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李娟和张刚没有抚养能力,如果张美成年,有扶养的义务。二者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4.魏淑芳和香帅是继父母子女关系。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他们共同生活,魏淑芳实际和张帅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
5.须意思表示真实,二者为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且离婚协议对子女与财分割无异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须携带身份证,离婚协议书
6.还可以诉讼离婚
7.须证明张刚有以下几种情形: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详见婚姻法46条。
8.房子先协商,协商不成一般应归张刚,同时婚后共同还贷的40万以及增值部分张刚应补偿给李娟。装修房屋以及购买的家具家电一般是归房屋所有人,同时另一方根据折损程度可以获得相应补偿。存款二人平分,借款要看是否是夫妻双方共同借款或是否是为了夫妻生活的共同需要,如果开了公司以后收益用于家庭支出则认为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李娟张刚与张美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李娟张刚有抚养教育张美的义务,张美在李娟张刚年老时有赡养义务。
3.张美与张帅是姐弟关系,离婚对他们关系无影响。二者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李娟和张刚没有抚养能力,如果张美成年,有扶养的义务。二者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4.魏淑芳和香帅是继父母子女关系。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他们共同生活,魏淑芳实际和张帅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
5.须意思表示真实,二者为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且离婚协议对子女与财分割无异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须携带身份证,离婚协议书
6.还可以诉讼离婚
7.须证明张刚有以下几种情形: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详见婚姻法46条。
8.房子先协商,协商不成一般应归张刚,同时婚后共同还贷的40万以及增值部分张刚应补偿给李娟。装修房屋以及购买的家具家电一般是归房屋所有人,同时另一方根据折损程度可以获得相应补偿。存款二人平分,借款要看是否是夫妻双方共同借款或是否是为了夫妻生活的共同需要,如果开了公司以后收益用于家庭支出则认为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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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张美是李娟与张刚的养女,法律地位与亲生女儿无异。3,张美与张帅是姐弟关系。他们之间没有权利义务关系,是利益相关者。4,魏淑芳和张帅是继母关系,法律地位等同儿子。5,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为前提。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协议书。6、还可以诉讼离婚,在对方户籍地法院起诉。7、主张婚姻损害赔偿需要主张人举证,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实法院不会支持。8,协议离婚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明确意见即可,怎么分割双方自愿原则。诉讼离婚根据个人主张,双方意愿,以及法律规定统筹考虑判决。房子是婚前财产归男方所有,婚姻持续期间的债务属共同债务,婚姻持续期间共同还款按揭部分支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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