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造字有“六书”之说,“六书”是指哪六书?
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1、象形
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实体事物和抽象事物是画不出来的。
因此,以象形字为基础后,汉字发展成表意文字,增加了其他的造字方法,例如六书中的会意、指事、形声。
然而,这些新的造字方法,仍须建基在原有的象形字上,以象形字作基础,拼合、减省或增删象征性符号而成的。
2、指事
也叫“象事”、“处事”。以点画等象征性的符号来表明意义。指事字在汉字中为数不多,这可 能与以符号表意的局限有关。
指事字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所谓纯指事字,全部用指事性的符号来表示,如一、二、三、四等。这类指示字可能是来自原始的刻划符号。
另一类是在象形字的某一部位加上点画性符号,以表明造字的意图所在。如“刃”是在刀口处加一点,指明刀刃。
3、会意
会意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体字根据意义之间的关系合成一个字,综合表示这些构字成分合成的意义,这种造字法叫会意。用会意法造出的字就是会意字,它体现了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
4、形声
也叫“象声”、“谐声”。由形符和声符两部分组合成的字,其中形符表义,声符表音。形声字是汉字中最能产的合成字。因此,形声字在汉字中数量最多,占百分之八十以上。
5、转注
“汉字六书”之一。“汉字六书”为:象形、指事、形声、会意、转注、假借。转注就是互训,意义上相同或相近的字彼此互相解释。
转注有不同的解释:一是“形转”,二是“义转”,三是“音转”。由于许慎对于转注的定义简单,《说文》九千余字中亦未指出哪些是转注之字例,后世对转注之确切意义莫衷一是,至今无定论。
6、假借
假借字是指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表所想表达的字或意。
产生背景如下:汉字是由象形 、象意的文字发展起来的。有的外物有形象可以描绘,有的意思可以利用图像和笔画来表现 ,可是有很多代表某些事物的概念不能用象形、象意的方式随时造出文字来表现,于是就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六书
六书,不是书本,而是指汉字的六种构造条例,它们是后人根据汉字的构造形成而作出的整理,并非是古人一开始就确定的造字法则。
六书这一词最初出自于《周礼》,但是《周礼》只是记述了“六书”这个名词,却没加以详细的阐释。
东汉学者许慎,在他的《说文解字》中有详细的记录,他的解说,是历史上对“六书”定义的首次正式记载。后世对六书的解说,有的提出疑议,有的有所发展,但还是以许慎的版本作为核心。
“六书”中的六种造字法,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前面4种,是造字的方法,后两种,即转注和假借,涉及的具体,应为文字的使用,并不是创造新字的方法。
具体说来,指事和象形,属于独体字的造字法。象形很好理解,它是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即根本物体的形状,使用图画来表示某一事物。当然,随着文字的演化过程在推进,图画的色彩,被逐渐减弱,作为文字的符号性,得以逐渐加强。像山,水,月等字。象形造字法,局限性很大。因为它只能表示眼睛可见的事物,对于一些抽象意义的字,是难以用图画表达出来的。
所以,指事的造字方法,就能补充造字。和象形造字相比,指事字的抽象意义得以加强,符号性特点也更强烈。
形声和会意字,则是合体造字法。是前两种造字的补充。比如,形声字由形旁和声旁组成,形旁,一般表示该字的含义,或者是类属,声旁则表示该字的发音。
会意字,一般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在一起构成,来共同表达该字含义。
转注和假借是文字运用的方法,这里不再做详述。假借,多指同音替代,有些词语没有文字与它对应,就找发音相同的字书代替。转注,则是我们知道的一字多义现象。我们在学习古言文时,时常能遇到。
六书
六书,指汉字的六种构造条例,是后人根据汉字的形成所作的整理,而非造字法则:
象形
指事
形声
会意
转注
假借
其中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主要是“造字法”,转注、假借是“用字法”。
目录
1六书的历史
2六种构造条例解说
2.1象形
2.2指事
2.3形声
2.4会意
2.5转注
2.6假借
3六书的运用
六书的历史
六书一词出于《周礼》:“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然而,《周礼》只记述了“六书”这个名词,却没加以阐释。
中国东汉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记曰:“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许慎的解说,是历史上首次对六书定义的正式记载。后世对六书的解说,仍以许义为核心。
六种构造条例解说
象形
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龟”字像一只龟的侧面形状,“马”字就是一匹有马鬣、有四腿的马,“鱼”是一尾有鱼头、鱼身、鱼尾的游鱼,“艸”(草的本字)是两束草,“门”字就是左右两扇门的形状。而“日”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我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
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写事物是画不出来的。
指事
属于“独体造字法”。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较抽像中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上”、“下”二字则是在主体“一”的上方或下方画上标示符号;“三”则由三横来表示。这些字的勾画,都有较抽像的部份。
形声
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篮”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制物品,声旁是“监”,表示它的发音与“监”字相近;“齿”字的下方是形旁,画出了牙齿的形状,上方的“止”是声旁,表示这个字的相近读音。
会意
属于“合体造字法”。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水”合起来,表达字义;“解”字的剖拆字义,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字达;“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而成。
转注
属于“用字法”。不同地区因为发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阂,以至对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称呼。当这两个字是用来表达相同的东西,词义一样时,它们会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义都是长者;“颠”、“顶”二字,本义都是头顶;“窍”、“空”二字,本义都是孔。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读音上也是有音转的关系。
假借
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语里有的词,没有相应的文字对应。于是就找一个和它发音相同的同音字来表示他的含义。例如“自”本来是“鼻”的象形字,后来借作“自己”的“自”。
六书的运用
实际上,古人并不是先有六书才造汉字。因为汉字在商朝时,已经发展得相当有系统,那时还未有关于六书的记载。六书是后来的人把汉字分析而归纳出来的系统。然而,当有了“六书”这系统以后,人们再造新字时,都以这系统为依据。好像“軚”、“锿”是形声字,“凹”、“凸”、“氹”是指事字,“畑”、“奀”是会意字。
在甲骨文、金文中,象形字占大多数。这是因为画出事物是一种最直接的造字方法。然而,当文字发展下去,要仔细分工的东西愈来愈多,好像“鲤”、“鲮”、“鲩”、“鳅”等事物,都是鱼类,难以用象形的造字方法,仔细把它们的特征和区别画出来。于是,形声字就成了最方便的方法,只要用形旁“鱼”就可以交代它们的类属,再用相近发音的声旁来区分这些字。也由于形声字在创造新文字方面十分有效率,甲骨文时代约仅有一半不到的字是形声,但到了近代,有80%的汉字是形声字。
2.是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古文字构成规则的概括和归纳,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造字法,转注、假借指的是后来衍生发展的文字的使用方式。许慎《说文解字∙叙》:“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
古人分析汉字形体的构造而归纳出来的六种条例,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六书中前四书是造字方法,后两书是用字方法,因为转注和假借没有造出新字,它们的形体构造都不能超出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形体构造的范围。汉字的形体构造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不带表音成分的纯粹表意字(包括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一类是带表音成分的形声字。象形字和指事字又叫独体字,即以笔画为单位构成的字,它是一个囫囵的整体,不能分为两个或几个偏旁。会意字和形声字又叫做合体字,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偏旁组成的字。六书是我国古代分析文字的理论,有助于研究汉字史、了解汉字的结构方式和理解汉字的表意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