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市场不收档案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工作单位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那么档案是可以转到生源地或者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中心进行管理,要是这种情况,人才中心不接受的档案,是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这样的情况,可以问一下人才中心,看一下拒收的理由是什么,因为75号文件规定,人才中心不得无故拒收档案,并且现在人才中心接收档案采取的是告知承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档案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十一条 国家加强档案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档案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其中档案专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解决方法:你需要先办理激活手续,然后才能将档案托管到人才交流中心。
2、你的档案属于非全日制教育毕业档案,如果是成人考试,网络教育,自学考试,那么这类教育我们是无法单独将非全日制教育毕业的档案存放到人才交流中心。
解决方法:我们需要将非全日制教育毕业的档案和之前的全日制教育毕业档案进行归档,然后才能一起存入人才交流中心,归档后学历才会有变化,记录的是我们最高的学历。
3、一些其他原因,例如你的户籍不在本地,有些地方,对于档案存放会限制户籍。尤其是北京,上海,深圳这种大城市的人才交流中心是无法接收外地户籍的个人档案的,限制条件比较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