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羹尧被雍正杀了以后,他的老婆和孩子都是什么下场?
《清实录·世宗宪皇帝实录》中记载,在雍正三年十二月十一甲戌日,雍正帝正式下达了处罚年羹尧及其家族的谕旨。雍正谕旨中令年羹尧自尽,对其家族又是如何处罚的呢?
对年羹尧父兄的处罚原文记载:“年遐龄、年希尧、皆属忠厚安分之人。著革职。宽免其罪。一应赏赉御笔衣服等物。俱著收回。”
可见雍正帝对年羹尧父亲年遐龄和年羹尧哥哥年希尧处罚较轻,只革了他们二人的职,没收了他们二人所有赏赐的御用之物,并没有抄没其家产,也未做其他处罚。
对年羹尧妻子的处罚原文记载:“年羹尧之妻。系宗室之女。著遣还母家去。”
这就说明年羹尧之妻,因宗室的身份免了处罚,被送回了娘家。那么年羹尧之妻子,到底是哪个宗室的女儿呢?据考证年羹尧在正妻过世后,娶的继室是宗室辅国公苏燕(素严)之女。
对年羹尧子孙的处罚原文记载:年羹尧之子甚多。惟年富居心行事。与年羹尧相类。著立斩。其余十五岁以上之子。著发遣广西云贵极边烟瘴之地充军。……年羹尧嫡亲子孙。将来长至十五岁者。皆陆续照例发遣。永不许赦回。亦不许为官。
从上可知,雍正对年羹尧子孙的处罚还是比较严苛的。雍正不仅下旨斩了年羹尧之子年富,而且将年羹尧十五岁以上的其他儿子及其孙子都流放到了云贵边远地区充军。
但在雍正五年正月,雍正又向刑部下了一道赦免年羹尧子孙的谕旨,原文记载如下:
寅。谕刑部。向因年羹尧狂悖妄乱。结党肆行。法难宽宥。朕不得已将伊治罪又恐其党援固结不散伊诸子留在京师。或彼此暗相比附。又生事端。故令徙居边远之地。遇赦不赦。今见年羹尧正法之后。伊平日同党之人、实皆悔过解散。无一人比附之者。而当日平定青海。年羹尧亦著有功绩。著将伊子远徙边省者、俱赦回。交与年遐龄管束。以示朕格外恩宥之至意。
这就是说在年羹尧去世后的一年左右,雍正赦免了他的子孙。这样综合来看,雍正帝对年羹尧的处罚,也不算太过刻薄。
年羹尧的女儿和妾室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呢?《清实录·世宗宪皇帝实录》中记载,在雍正三年十二月十一甲戌日,刑部题奏对年羹尧的处罚中,有如下一段:
(年羹尧)父、及兄弟子孙伯叔、伯叔父兄弟之子、年十六岁以上者。俱按律斩。十五岁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及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正犯财产入官。
从前文可知,雍正并没有明确给出对年羹尧女儿及其妾室的处罚。既然雍正特地提出“年羹尧之妻。系宗室之女。著遣还母家去。”可见年羹尧的妾室和未婚嫁的女儿是按刑部的提议进行了处罚,即: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这也是清代重罪之臣女眷最常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