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用药品在临床试验机构的哪些处理管理应当遵守相应的规定并保存记录
接收、贮存、分发、回收、退还及未使用的处置 研究者应当给予受试者适合的医疗
处理:
(一)研究者为临床医生或者授权临床医生需要承担所有与临床试验有关的医学决策责任。
(二)在临床试验和随访期间,对于受试者出现与试验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异常时,研究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应当保证受试者得到妥善的医疗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如实告知受试者。
研究者意识到受试者存在合并疾病需要治疗时,应当告知受试者,并关注可能干扰临床试验结果或者受试者安全的合并用药。
(三)在受试者同意的情况下,研究者可以将受试者参加试睁配清验的情况告知相关的临床医生。
(四)受试者可以无理由退出临床试验。研究者在尊重受试者卖陆个人权利的同时,应当尽量了解其退出理由。
研究者与伦理委员会的沟通包括:(一)临床试验实施前,研究者应当获得伦理委员会的书面同意;未获得伦理委员会书面同意前,不能筛选受试者。
(二)临床试验实施前和临床试验过程中,研究者应当向伦理委员会提供伦理审查需要的所有文件。
研究者应当遵守试验方案。
(一)研究者应当按照伦理委员会同意的试验方案实施临床试验。
(悉前二)未经申办者和伦理委员会的同意,研究者不得修改或者偏离试验方案,但不包括为了及时消除对受试者的紧急危害或者更换监查员、电话号码等仅涉及临床试验管理方面的改动。
2024-11-30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