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什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的制度如下:
1、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4、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6、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7、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为什么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查验记录制度是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追溯体系的具体手段。一方面有利于食品可追溯,确保监管链条不断,另一方面也可以保护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的权益。
《食品安全法》第42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如何做到食品可追溯,做好相应的信息记录,是必不可少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