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招新要求是什么样的?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
具体举措:
1.严把学生会工作人员入口关,在招募新一届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工作人员时严格落实成绩排名、思想表现等工作要求。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同意,由学院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来自学院学生会成员一般不少于50%。
具体措施:
1.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各中心负责人选拔程序为:自主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考察→候选人公示→学代会选举→组织任免,其中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详见附件3《关于遴选华中师范大学第六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及各中心负责人换届的通知》。
2.在校学生会工作人员报名表中添加学院团组织意见,专业成绩证明,工作经历等方面信息。
具体举措:
1.严把学生会工作人员入口关,在招募新一届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工作人员时严格落实成绩排名、思想表现等工作要求。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同意,由学院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来自学院学生会成员一般不少于50%。
具体措施:
1.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各中心负责人选拔程序为:自主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考察→候选人公示→学代会选举→组织任免,其中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详见附件3《关于遴选华中师范大学第六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及各中心负责人换届的通知》。
2.在校学生会工作人员报名表中添加学院团组织意见,专业成绩证明,工作经历等方面信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