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后中国签订了哪些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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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即第一次鸦片战争(The First Anglo-Chinese war)。英国经常称其为第一次中英战争或“通商战争”,是1840年至1842年英国对中国发动的一场侵略战争,也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鸦片战争以中国失败并赔款割地告终,中英双方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开始向外国割地、赔款、商定关税,它严重危害中国主权,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丧失了独立自主的地位,也促进了中国自然经济的解体。同时,鸦片战争也揭开了近代中国人民反抗外来侵略的历史新篇章。
扩展资料: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
(1)割让香港岛。
(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鸦片战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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