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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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太康三年(282)置新罗县,属晋安郡。唐开元二十四年(736)置汀州,领原新罗地分置的长汀、黄连、什罗3县。天宝元年(742)汀州改为临汀郡,什罗(新罗)县改名龙岩县,黄连县改名宁化县,乾元元年(758)复为汀州,领长汀、宁化、龙岩、沙县4县。大历十二年(777)龙岩县改属漳州。五代南唐保大六年(948)划沙县归剑州。宋淳化五年(994)上杭、武平升场为县,元符元年(1098)置清流县,绍兴三年(1133)置莲城县,时汀州辖长汀、宁化、上杭、武平、清流、莲城6县。元至元十五年(1278)为汀州路。明洪武元年(1368)为汀州府,成化六年(1470)置归化县,七年(1417)置漳平县,十四年(1478)置永定县,时长汀、上杭、武平、清流、连城、归化、漳平、永定通称”汀属八县“。清雍正十二年(1734)升龙岩县为直隶州,辖漳平、宁洋2县,清末汀州府、龙岩州均属汀漳龙道。1912年废州、府,复龙岩为县,各县属西路道(1914年改称汀漳道)。1925年废道制,各县直属省辖。11928年至1934年为中央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1933年11月“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时属“龙汀(龙漳)省”。1934年7月分属第七行政督察区(驻龙岩,辖龙岩、永定、上杭、武平、漳平、宁洋、华安7县)和第八行政督察区(驻长汀,辖长汀、连城、宁化、清流、明溪、永安6县)。1935年10月分属第六行政督察区(辖龙岩、漳平、大田、永定、上杭、华安、宁洋7县及峰市特种区)和第七行政督察区(辖长汀、连城、宁化、明溪、清流、武平、建宁、泰宁8县)。1947年以龙岩、长汀、永定、上杭、武平、漳平、连城7县为第七行政督察区,驻龙岩。1949年8月至11月各县相继解放,为第八行政督察区。1950年3月改称龙岩专区。1956年7月划入永安、宁化、清流3县,1961年3县划归三明专区。1970年改称龙岩地区。1981年撤消龙岩县,设省辖县级龙岩市。1990年漳平撤县设市。1996年撤销龙岩地区设省辖地级龙岩市,原龙岩市为新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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