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的问题,求解~~~
我国某出口公司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分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该出口公司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该出口公司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
我国某出口公司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分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该出口公司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该出口公司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运到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了当地检验机构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品质比样品低7%,但未提出品质不符合合同的品质规定。买方以此要求该出口公司赔偿其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该出口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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