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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一个作坊式工厂,雇了几名工人,都属于天天工,没有签订合同,因为生意是季节性的,工人们都是来一天算一天的,有一个工人在上班时的突发性脑溢血,下午4点前提是:没有跌倒,...
我家是一个作坊式工厂,雇了几名工人,都属于天天工,没有签订合同,因为生意是季节性的,工人们都是来一天算一天的,有一个工人在上班时的突发性脑溢血,下午4点前提是:没有跌倒,坐着在说话,说着说着便发病了,随后通知了家属,第一时间拨打120把伤者送往医院,垫付住院费,三天后我们去医院看望病人,到医院被告知伤者已经出院,一个礼拜以后,伤者家属托人带口信说伤者已经死亡,并且火葬,让我们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法中的工伤条例进行包赔,我们对带口信者说出于人道主义我们愿意做适当补偿,但是家人依然狮子大开口,不依不饶,我们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死者家属在外扬言要与我们打官司,我们愿意拿一万给家属作适当补偿,但是现在这情况已经不允许了,我想问问伤者的死亡与我们有关系么? 这官司我们能打么? 要是打官司我们有胜算么? 我们应该包赔多少才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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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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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本案首先要确定你和对方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则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如果是雇佣关系,则适用侵权责任法。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结果也是不同。
如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你应当无条件支付工伤死亡赔偿金。如适用侵权责任法,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各自的责任,可能你的责任就要小很多了,因为看不出你有多大的过错。建议在当地请律师帮助处理。以上意见供参考。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本案首先要确定你和对方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则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如果是雇佣关系,则适用侵权责任法。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结果也是不同。
如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你应当无条件支付工伤死亡赔偿金。如适用侵权责任法,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各自的责任,可能你的责任就要小很多了,因为看不出你有多大的过错。建议在当地请律师帮助处理。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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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按雇佣关系处理,雇员因疾病死亡,与雇主无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如按照 劳动关系处理 职工的行为无法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如按照 劳动关系处理 职工的行为无法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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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和员工之间的关系是雇佣关系,雇员因疾病死亡,与雇主无关
请你参考一下答案: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请你参考一下答案: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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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因病死亡不属于工伤,雇主只需支付一定金额的丧葬费,和死亡补助即可。你只需证明对方不属于因公死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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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因为工作而导致发病并且死亡,所以这个跟你没关系的,不需要赔偿,也不怕打官司。 不过我建议楼主稍微赔点钱,毕竟人是在你厂里发病的,人言可畏,外人不知道真相,传出去对你的厂名声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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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例中死者和你已经形成雇佣关系 但必须搞清楚 1: 对方是如何死亡的 ,其死亡与工厂环境是否有关,2:死者本身是否有病,必须有医院证明,才可以。3;死者离开医院时是否达到出院标准,也就是说是否无生命危险,必须有他的医院证明材料也就是住院病历,4;必须有法医鉴定方可, 我国实行谁起诉谁提供证据,案例中死者尸体已焚,无法作为依据,那就要看周围环境是否有害,若无害则必须看其住院病历,若病历上所患疾病与你无关,二挡对方发病时雇主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入医院的话雇主无责任,如果对方不能提供证据则你无须赔偿, 也就是说本案的关键就是死者生前的病历和在场人的口(供必须签字 ) 只要这两者对你无害 则此案必胜 无需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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