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如果当天不休息的公司按1:1进行补休合理吗?
一般的公司在法定假日补休的都是按1:3的比例补员工的工资或者1:3的比例补员工的假期,可是现在说按1:1的比例来补员工的假期,大家觉得合理吗?...
一般的公司在法定假日补休的都是按1:3的比例补员工的工资或者1:3的比例补员工的假期,可是现在说按1:1的比例来补员工的假期,大家觉得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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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可见,根据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职工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可以给予补休。平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都必须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休代替。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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