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恩·保罗的政治观点
保罗是个坚定的宪法主义者(小政府)、自由意志主义者。在国会的各种表决里他反对几乎所有的政府开销、法案、或税赋案,在许多次表决上他经常是共和党里唯一一个与党团立场不同的议员,这也使他遭到一些共和党同僚的抱怨,并且使他获得了“‘不’先生”的绰号。举例而言,保罗是少数三名投票向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说“Nay”(不)的众议员。 众议员保罗坚定支持不干预主义的外交政策。他投票反对授权向伊拉克发动战争的伊拉克决议案,并且自始至终反对美国对伊拉克的入侵,他也批评布什政府在反恐战争中的许多行动已经侵犯了公民自由。他最近以来演讲中顾虑的则是美国与伊朗间的紧张关系,担心两国间会爆发战争。他在2001年投票反对了美国爱国法(USA PATRIOT Act),使得他与共和党团的关系一度破裂,他也在2005年投票反对了一项征兵法案。他支持美国退出联合国。
保罗的支持者大多来自保守派和自由意志主义派的共和党人,但在911事件后保罗也吸引了一些德州中部民主党人的支持,因为他始终反对伊拉克战争。举例而言,奥斯汀的一份自由派报纸Austin Chronicle原先曾在2000年批评保罗的政治立场相当古怪,但在911事件之后则开始肯定保罗的表现,赞美他对于伊拉克战争的坚定反对。
最近以来保罗一直表示他对于美国和伊朗两国间关系紧绷的忧虑,担心美国可能会入侵伊朗。他说目前的局势相当类似于伊拉克战争爆发前的样子,并且敦促国会不该授权对伊朗发动战争。
虽然保罗坚定支持自由贸易,但他投票反对了中美洲自由贸易协议(CAFTA),认为自由贸易不需要这种协议的批准,并且批评协议会增大政府规模、违反宪法。
不过保罗在外交政策上的某些立场也与一些自由意志主义者不同,例如他支持应该巩固边界安全、防止非法移民进入美国。 保罗在经济议题上反对几乎所有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他支持废止所得税、废止大多数的总统内阁部门、废止联邦储备银行。他认为联邦储备银行不但不能有效制止通货膨胀,其本身就是造成通货膨胀的凶手。保罗认为联邦储备银行滥印钞票的结果导致个人的储蓄价值被掏空,造成通货膨胀,并且人为制造出经济繁罗恩期的假象,最后导致如同经济大恐慌一般的灾难。这种说法来自于奥地利经济学派的商业周期理论。保罗认为政府对于中央银行(联邦储备银行)的操弄是导致通货膨胀、乃至于经济萧条和衰退的主要原因。他指出大多数他在国会里的同僚都不愿废止中央银行,因为中央银行乃是政府资金的来源。他说政府刻意制造的通货膨胀就有如“隐藏的税率”一般,因为如果政府不这样做,国会和总统就必须面临要以提升税率或减少政府开销的方式抵销赤字,而两种做法都会损害他们的政治声誉。保罗也支持民营化健保体制,他在2004年的竞选口号便是“纳税人的最好朋友!”
以降低税率为目标的全国纳税人联盟(National Taxpayers Union)的主席John Berthoud便说:“罗恩·保罗证明了他自己一直是替纳税人权利奋斗并强调节制政府开支的领导者…没有人有像他那样多替纳税人发声的表决纪录。”保罗也被认为是小商业团体的提倡者,全国独立商业联盟(NFIB)的主席Jack Farris也说:“众议员保罗真的是小商业团体的好朋友…他一直支持小商业团体的政策,主张有限的医疗保险、更低的税率、侵权法改革、并且消除各种恼人的政府管制。” 保罗在许多公开演讲中都表达了他对于重新实行金本位制度的期望,这个改革将会使美国政府买入大量的黄金,在那之后所有货币都必须要有相同比例的黄金库存才能发行。保罗认为金本位制度能有效避免通货膨胀。
保罗也呼吁要废除对于黄金贸易的所有课税。在2002年他曾提议要废除联邦储备银行,他认为这样才能使美国“回归到最初开国先驱们所设计的那种金融制度:所有货币都是因为有像黄金一般的货物支撑才有价值存在。”保罗的个人财务报帐显示他投资了大量资金在黄金和银块上,这些都是透过各种合法的黄金银行所购入的。
保罗认为目前美国政府试图维持美元霸权地位的举动—尤其是自从1971年布雷顿森林协定垮台以来美国停止开放美元兑换黄金的政策,最后会导致战争的爆发。同样的,他也认为当一些产油国家如伊拉克、伊朗、或委内瑞拉选择不再以石油交换美元、而是交换欧元时,这将会使美元进一步失去其价值,最后美元将会失去世界最强大货币的地位。依据保罗的说法,美国对于石油的需求、以及试图“改造中东”的计划,都是美国会与伊拉克或甚至伊朗发动战争的潜在主因。 身为自由党的前总统候选人,保罗一直主张要改革选举资格的管制法案,并且在许多场合上演讲强调选举法改革的重要性。
在2002年保罗在国会进行演讲,以宪法第一号修正案为根据,反对那些会限制一般公民和商人向候选人捐款的竞选募款改革法案。在2003年保罗则提出了代号H. R. 1941的“2003年投票自由法案”,将会创造更为公平而统一的投票资格门槛,以使第三政党候选人得以更容易投入选举。在2003年保罗也演讲反对一项授权当国会议员由于恐怖主义攻击而死亡时得以透过指派(而非民选)填补空出议席的法案。
在2004年保罗演讲表示反对废止选举人团制度,他还说若是没有了选举人团制度,将会“减弱那些向往自由的州份的投票权力”。
在2007年2月一次于新罕布夏州进行演讲时,保罗呼吁要撤销第17号宪法修正案—规定了美国参议员由直选选出的修正案,保罗主张联邦的国会议员应该由地方的州议院选出。他认为这样能够增加地方州对于联邦政府层次事务的影响,以此平衡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之间的权力差距。保罗认为更大的州权将能更有效的制衡联邦政府的作为。 保罗一直抱持反对堕胎的立场。不过,保罗认为美国宪法并没有授权联邦政府决定堕胎属于合法或非法的权威。他认为堕胎“并不是和宪法有关的议题”并且应该交由各州的立法机关自行决定。尽管这种看法,保罗依然投票支持了2003年的怀孕后期堕胎禁令。他也提出了代号H.R. 4379的法案,禁止最高法院作出与堕胎、生育控制、定义婚姻或是同性恋有关的各种判决,并且所有在这之前的最高法院判决先例也不再具有参考效力。
保罗支持生命与伦理的一致性,也因此反对所有并非出于自我防卫的杀人举动。他反对堕胎的立场也是出于他坚守不干涉主义的原则,也是因为这样他反对死刑。保罗还提出了2005年神圣生命法案,试图移除所有最高法院作出的、会影响到地方州的堕胎判决案例,同时也会允许各州的地方法院作出与联邦法院先例相反的判决。 众议员保罗在同性婚姻议题上的立场是:定义或承认婚姻并不是联邦政府或宪法的权力范畴,而是应该交由各州自行决定。在1993年他投票支持编号H.R. 2587法案,将会禁止在哥伦比亚特区的同性伴侣收养小孩。
他在2004年投票反对联邦婚姻修正案(Federal Marriage Amendment)。不过他也在2004年一次演讲中他表示支持联邦婚姻捍卫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以替代联邦婚姻修正案。 保罗在许多议题上为了保持他认为合乎宪法和小政府的原则,经常与共和党团或主流舆论产生冲突。
保罗在投票上的强硬态度也招致一些批评,例如他曾是国会里唯一一名投票反对授与若望·保禄二世、罗萨·帕克斯、德蕾莎修女国会金牌奖章的议员。依据Texas Monthly的采访,当他因为投票反对授与勋章而被批评时,他要求那些批评他的众议员同僚应该自行捐出$100铸造勋章的经费,但没有人愿意捐钱,于是保罗说道:“慷纳税人之慨,显然是相当容易的事阿”。
在2003年6月25日一次演讲中,保罗批评国会授与托尼·布莱尔金牌奖章的决定,他这样说道:“这些勋章是被设计用以奖励终身的贡献和领导表现的,而不是出于政治动机的,比如国会曾经在两党无异议下通过授与共和党的里根总统一枚金牌奖章。这些奖章通常都颁发给真的值得奖励的个人,所以我经常亲自捐出$100,加上其他议员捐出的钱,以铸造这些金牌。”
当美国人口调查局更新了一份给所有家庭填写的人口统计调查表时,保罗批评调查表上的问题是“既可笑又侮辱人的”,他认为那些问题根本不是政府应该询问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