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益金怎么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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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财税【2000】14号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再转让,需由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者补缴土地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并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则甲公司应按3000万元缴纳契税。
土地收益金注意事项
凡未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经房地产交易市场由当事人协议出 售、出租的城镇国有土地上的各类房屋(不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建的商品房)均应 向出售、出租人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金。
征收土地收益金要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发展、合理调节国家、单位 和个人的利益,使房地产交易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并为向土地有偿出让、转让过渡创造条件。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土地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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