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二次报销怎么报?
二次报销,也叫大病报销,如果满足二次报销的条件,还可以再报销一次,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1、医院的大病结算窗口
在住院时使用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证办理住院登记,如果就诊医院实现全国联网,那么参保人出院时,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医院的大病结算窗口直接使用医保卡报销大病费用。
2、医保经办机构的结算部门
参保人出院以后,携带医保卡或者新农合医疗证、参保人身份证、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费用清单、就诊证明、病历本、出院小结等证明,前往当地医保机构申请报销大病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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