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科举制的影响有哪些
从此,八股文一直支配着科举考试,或者干脆称之为“八股取士”。[4] 2 明朝时期科举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2.1 明朝时期科举制度的特点 科举制度发展到明朝,进入到了它的鼎盛时期。这不仅是因为明朝在它统治的270多年间,三年一试,制度化、规范化地举行乡试90次(录取举人102399人),举行殿试89次(共取进士24599人);而且更重要的是因为明朝总结以往科举考试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改制创新,进一步完善了科举考试的规程,在洪武年间就颁行并实施了明清五百多年奉为“永制”的“科举之式”。 “取之有序,进之有等”, 明朝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朝,进学读书成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所谓“科举必由学校”,就是必须经由学校之途,才能走向科举之路,换句话说,只有首先成为学校的生员,才有可能获得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科举一律按照乡试、会试和殿试依次递进,所谓“非科举毋得与官”。[5] “兼用人才,南北并举”, 明朝科举对后世的另外一大贡献,是南北卷制度的正式确立,通俗地说,也就是确定了南北地区录取名额的分配问题。由于洪武年间的南北榜事件,朱元璋从政治角度开始实行南北分卷取士制度,虽然作为政治之本的科举制度,背离了最核心的公平和公正原则,但是对于地区平衡、振奋人心和激励士气等起了极大作用。[6] “八股举业,士林标准”, 从题目、内容、文章结构、字数等强制考试内容和形式,历代对八股文的嘲讽讥刺、攻讦痛斥。其中陈登原在《国史旧闻》中总结出来的七大罪状:一是沉溺滥套,未尝学问;二是渣滓细嚼,毫无滋味;三是依口胡说,重复沓叠;四是即使工巧,并非艺术;五是对于文学,反为阻碍:六是明知无用,聊以求官;七是即有法眼,准则无从。[7] 2.2明朝科举制度的利弊 明朝时期的科举制度对中国教育的发展影响深远,尤其是大清入关以后,沿用了明朝时期科举制度,对于中国近现代的教育发展产生及其深刻的影响。 2.2.1 明朝时期科举制度对士人入途的影响 科举制度在明朝时期到达鼎盛,但是中举之路十分漫长,十分艰辛。十年寒窗苫,就为了功成名就。士人进入仕途几乎都要通过科举这一条道路。它犹如一块巨大的磁石,吸引者尤数人为之悬梁刺股,耗尽一生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