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以往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分级简况
2020-01-20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我国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分级源自前苏联,属于技术型分类系统。新中国成立初期,主要是参考前苏联的规范,1959年制定出自己的《矿产储量分类规范》,该规范将矿产储量划分为平衡表内和平衡表外两类储量,按研究工作程度将储量分为A1、A2、B、C1、C2等五级。且根据储量用途划分为开采储量(A1级)、设计储量(A2、B、C1)、远景储量(C2级)和地质储量。后经多次修改才形成我国较为完整的储量分类分级系统(表8-3)。
表 8-3 国内外矿产资源主要分类概略对比表
矿产储量分类是根据我国当前技术经济条件,并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将金属与非金属矿产储量分为: 能利用 ( 表内) 储量和暂不能利用 ( 表外) 储量两类。
能利用 ( 表内) 储量: 是符合当前生产技术经济条件的储量; 暂不能利用 ( 表外) 储量: 有益组分 ( 或矿物) 含量低,有害组分含量高而又不易处理的,矿体厚度薄,矿山开采技术条件或水文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或对这种矿产加工技术方法尚未解决,不符合当前生产技术、经济条件,工业上暂不能利用而将来可能利用的储量。
矿产储量 ( 资源) 的分级是根据对矿床的勘查研究程度和相应的工业用途,将矿产储量 ( 资源) 分为 A、B、C、D、E、F、G 七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