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启动再审是否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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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再审期间是否停止执行,是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一、中止执行需要视情况而定:
1、刑事诉讼中再审不会中止执行;
2、民诉中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与行政诉讼中的再审,应当要停止原裁判的执行;
3、民诉中依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一定能中止执行。
二、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三、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名称,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3)具体的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须列明所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项)及具体事实、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一、中止执行需要视情况而定:
1、刑事诉讼中再审不会中止执行;
2、民诉中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与行政诉讼中的再审,应当要停止原裁判的执行;
3、民诉中依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一定能中止执行。
二、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三、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名称,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3)具体的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须列明所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项)及具体事实、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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