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的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食品添加剂,不得经营、使用。
第十二条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生产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材料。产品应当便于清洗和消毒。第五章 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