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外地人能去重庆吗
国内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第1、2、3、5、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
二、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以离开中风险区之日计),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三、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地区)7天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四、高风险岗位来渝返渝人员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证明,抵渝后主动在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第1、4、7各做1次核酸检测。
五、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渝返渝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主动在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六、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提倡主动在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
七、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但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若能提供解除7天集中/居家隔离证明的,纳入常态化管理:若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开展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八、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未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补足健康管理时间(以离开中、高风险区之日计),至少开展两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九、本土病例迅速上升、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风险较大的地区或出现本土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区的地区,由市疫情防控组组织专家研判,制定针对性政策,并对外发布。
十、一旦中、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其仍在我市执行隔离政策的人员,核酸阴性后解除隔离。
十一、澳门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自澳门来渝返渝人员,抵渝时需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第一时间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渝康码)”小程序或通过扫描机场、车站、单位、小区、宾馆酒店民宿等张贴的“社区报告二维码”向社区(村)主动报备相关信息,并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2.自澳门来渝返渝人员,如近7日内有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按照《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三版)(修订版)》分类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十二、四川省成都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7日内有成都市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中,8月30日后抵渝的,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8月30日前抵渝的,隔离时间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
2.对7日内有成都市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8月30日后抵渝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8月30日前抵渝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离开中风险区之日起计。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3.对7日内有成都市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8月30日后抵渝的,实施“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以抵渝之日起计,期间实行“3天2检”,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8月30日前抵渝的,实行“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下同)。
4.离开成都市超过7天,但抵渝不足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3天2检”;离开成都市且抵渝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开展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5.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6.铁路等各交通口岸和高速公路下道口核酸检测服务点要严格查验成都市来渝返渝人员“两码一证”,有异常的,就地就近管控;要督促其扫“入渝码”,原则上就地开展1次核酸采样。发放健康告知书,尽快填报“社区报告二维码”。
7.各区县社区排查组要及时督促成都市来渝返渝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按规范开展“3天2检”核酸检测。市社区排查组抽查落实情况并进行通报。
8.本措施自2022年8月30日起实施。
十三、海南省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近7日内有海南省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解除隔离。
2.对近7日内有海南省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 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满3天后,由目的地区县闭环接回实施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第1、2、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2、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
3.7月23日以来,离开海南省已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行“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通过航班来渝返渝的,由市疫情防控组统一组织集中隔离。通过自驾、铁路中转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在高速公路下道口、火车站“点对点”闭环接转至隔离点集中隔离(离开海南已超过7天实行“3天两检”的除外)。
5.本措施从8月13日实施。以往措施与本措施不一致的,按本措施执行。
十四、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8月13日0时起,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
2.8月13日0时起,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 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第1、2、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第2、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
3.离开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行“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5.通过航班、铁路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到机场、火车站闭环接回本区县隔离点集中隔离。通过自驾来渝返渝的,由目的地区县在高速公路下道口“点对点”闭环接转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6.8月13日前有西藏、新疆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按以往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十五、陕西省西安市、商洛市、渭南市,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江西省鹰潭市,四川省南充市的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 对近7日内有上述地区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按照《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三版)(修订版)》(渝肺炎组疫发〔2022〕38号)有关要求执行。
2. 对近7日内有上述地区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施3天居家隔离,隔离期间第1、2、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 离开上述地区已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行“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确需外出的需报社区同意,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 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采取集中隔离。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才解除隔离。
5. 本措施自2022年8月23日起实施。
十六、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河南省三门峡市的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 对近7日内有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由抵渝后实施“3天居家隔离”调整为:抵渝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 对近7日内有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河南省三门峡市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由抵渝后实施“3天2检”调整为:抵渝后实施3天居家隔离,隔离期间第1、2、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 对离开上述地区已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行“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确需外出的需报社区同意,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 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采取集中隔离。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才解除隔离。
5. 本措施自2022年8月27日起实施。
十七、广东省深圳市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
1.对近7日内有深圳市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隔离。
2.对近7日内有深圳市除高、中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第1、2、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
3.离开深圳市超过7天且没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实行“3天2检”。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居家,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会、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4.解除隔离前最后一次采样要对日对时(即满隔离时间后),严禁提前采样。
5.本措施自2022年8月3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