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按行文方向分为哪几类?
党政机关公文按行方向分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1、下级机关向上级主管机关的行文。如:
(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2)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2、下行文: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的行文。如:
(1)命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3、平行文:平级机关之间、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如: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扩展资料: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公文主要文种有15个,即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通用格式:
公文的格式,分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共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18项要素组成。
特定格式:
公文的特定格式是相对于公文的通用格式而言的,是公文通用格式的补充。如信函格式、命令(令)格式以及纪要格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关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