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题目,麻烦帮我解答详细下。

53.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53.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答案: A C
展开
 我来答
巢慧颖0gY
2011-01-17 · TA获得超过105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28
采纳率:0%
帮助的人:10.3万
展开全部
主犯从犯相信不用解释了吧,起次要作用嘛~
至于为什么是抢劫罪而不是盗窃罪,因为
1,从主观方面讲,高某“得知真相”,已经认识到了周某之前的行为是抢劫,属于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产生的犯意。其提供照明时财物还未转移,犯罪行为还未实施完毕。
2,从客观方面讲,高某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一部分,属于抢劫罪规定的“当场使用暴力并取走财物”中的“取走财物部分,是高某的帮助行为使整个抢劫行为得以实施,高某介入时,抢劫行为尚未实施完毕。

其实主要是高某已经认识到周某实施了抢劫,自己加入的是抢劫。如果他不知道周某是抢劫,也许可以按盗窃算。
银子213
2011-01-19
知道答主
回答量:26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为什么是抢劫罪而不是盗窃罪,因为
1,从主观方面讲,高某“得知真相”,已经认识到了周某之前的行为是抢劫,属于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产生的犯意。其提供照明时财物还未转移,犯罪行为还未实施完毕。
2,从客观方面讲,高某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一部分,属于抢劫罪规定的“当场使用暴力并取走财物”中的“取走财物部分,是高某的帮助行为使整个抢劫行为得以实施,高某介入时,抢劫行为尚未实施完毕。

其实主要是高某已经认识到周某实施了抢劫,自己加入的是抢劫。如果他不知道周某是抢劫,也许可以按盗窃算。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罗布臣
2013-04-02
知道答主
回答量:2
采纳率:0%
帮助的人:2.9万
展开全部
标准的答案是 ACD 是07年司考 卷二的 53题

属于承继的共犯。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1)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