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题目,麻烦帮我解答详细下。
53.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53.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答案: A C 展开
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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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从犯相信不用解释了吧,起次要作用嘛~
至于为什么是抢劫罪而不是盗窃罪,因为
1,从主观方面讲,高某“得知真相”,已经认识到了周某之前的行为是抢劫,属于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产生的犯意。其提供照明时财物还未转移,犯罪行为还未实施完毕。
2,从客观方面讲,高某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一部分,属于抢劫罪规定的“当场使用暴力并取走财物”中的“取走财物部分,是高某的帮助行为使整个抢劫行为得以实施,高某介入时,抢劫行为尚未实施完毕。
其实主要是高某已经认识到周某实施了抢劫,自己加入的是抢劫。如果他不知道周某是抢劫,也许可以按盗窃算。
至于为什么是抢劫罪而不是盗窃罪,因为
1,从主观方面讲,高某“得知真相”,已经认识到了周某之前的行为是抢劫,属于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产生的犯意。其提供照明时财物还未转移,犯罪行为还未实施完毕。
2,从客观方面讲,高某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一部分,属于抢劫罪规定的“当场使用暴力并取走财物”中的“取走财物部分,是高某的帮助行为使整个抢劫行为得以实施,高某介入时,抢劫行为尚未实施完毕。
其实主要是高某已经认识到周某实施了抢劫,自己加入的是抢劫。如果他不知道周某是抢劫,也许可以按盗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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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抢劫罪而不是盗窃罪,因为
1,从主观方面讲,高某“得知真相”,已经认识到了周某之前的行为是抢劫,属于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产生的犯意。其提供照明时财物还未转移,犯罪行为还未实施完毕。
2,从客观方面讲,高某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一部分,属于抢劫罪规定的“当场使用暴力并取走财物”中的“取走财物部分,是高某的帮助行为使整个抢劫行为得以实施,高某介入时,抢劫行为尚未实施完毕。
其实主要是高某已经认识到周某实施了抢劫,自己加入的是抢劫。如果他不知道周某是抢劫,也许可以按盗窃算。
1,从主观方面讲,高某“得知真相”,已经认识到了周某之前的行为是抢劫,属于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产生的犯意。其提供照明时财物还未转移,犯罪行为还未实施完毕。
2,从客观方面讲,高某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一部分,属于抢劫罪规定的“当场使用暴力并取走财物”中的“取走财物部分,是高某的帮助行为使整个抢劫行为得以实施,高某介入时,抢劫行为尚未实施完毕。
其实主要是高某已经认识到周某实施了抢劫,自己加入的是抢劫。如果他不知道周某是抢劫,也许可以按盗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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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答案是 ACD 是07年司考 卷二的 53题
属于承继的共犯。
属于承继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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