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培训协议如果未满期限主动离职的话要赔偿违约金和培训费,现在有几
1、我不主动提出离职,而是单位辞退,那么我是不是不用交违约金和培训费了呢?那么单位是不是还要给我经济补偿呢?
2、我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工作了算不算违约呢?
3、若单位没有向我提供专业技术培训,而是单位员工在一边工作一边交,这应该不算专业培训了吧,这样单位就无法要求赔偿了吧?
4、签署了这份协议,如果到时因为工资不加我想走又走不了,这不是怎样都我吃亏?有什么办法呢?
现在还没签,我感觉协议写得不清楚,请大神回答,采纳加分 展开
不完全是。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其中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如果你因身体原因主动提出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当支付违约金,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这种不算专业技术培训。所签的培训协议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中的“专项培训费用”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或一年内累计为劳动者提供了超出企业年平均工资50%的费用的经费,
“专业技术培训”是指为提高劳动者特定技能而提供的培训,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认定依据为有货币支付凭证的培训单据,以及脱产培训期支付的工资和差旅费等。
4.你可以和单位明说这不是专业技术培训,不需要签订培训协议。
谢谢您详细的回答,
我懂了,就问单位要培训费用的发票,如果给不出,就是他们违反协议,但如果他们直接从我工资里扣,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咯?
还有只要不是我主动提出辞职就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