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费和暂列金额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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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用不同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基本预备费主要为解决在施工过程中,经上级批准的设计变更和国家政策性调整所增加的投资以及为
2、特点不同
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10版定额的暂列金额为税金外的全部费用。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应予取消,另根据工程实际发生项目增加费用。
基本预备费为在建设过程中,工程遭受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为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规定不同
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
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即建筑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和安装工程费之和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两者之和乘以基本预备费的费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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