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现状与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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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7 · 超过63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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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是银行最重要的业务,其收益是银行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由于发放贷款时能衍生大量存款,因此贷款也是银行一般性存款的重要来源。银行会想方设法地给合格的客户发放贷款,一方面扩大的资产负债规模,提升银行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可以获得可观的利差收入,促进收入的增长。但是如果一味的强调扩张贷款显然会放松业务审查标准,这将导致贷款不良率的提升。四大行的重组,正是由于滥发贷款导致的坏账居高不下,因此,逐渐成熟的监管机构也从各方面控制贷款风险,设置了各种红线以防银行过快,过多地发放贷款(例如存贷比,新增信贷规模限额等)。这实际上是在限制银行的规模。对于任何一家银行,都有把资产做大的冲动,因此,从“4万亿”时代开始,由于流动性泛滥,各类金融机构都在争夺资产规模。在监管对流动性泛滥变得警觉之后,业务扩展变得艰难,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始通过协议等方式规避监管。 银信合作与同业代付 银信合作是信贷资产转让的里程碑。银信合作是指银行理财资金购买资金信托,而该信托向企业发放信托贷款的行为,这种模式下,理财资金购买的信托属于金融资产,信托发放信托贷款也是合规的,然而,接受贷款的企业,往往本身就是银行的客户。这样通过信托的包装,信贷资产摇身一变成为了金融资产,也从银行表内进入了理财产品池。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得到了贷款,银行理财产品有了投资渠道,信托也获得了一笔不菲的通道业务收入。这种模式的爆发式增长让监管机构无法真实地获取市场的信贷规模,风险监测更是无从谈起,因此不久之后,银监会便叫停了银信合作。 银信合作被叫停后不久,同业代付又横空出世了。典型的模式是:A行客户C有融资需求,A行受制于信贷规模或者其他监管原因无法发放贷款,而市场上有一家B行,拥有较多自有资金,A行便委托B行向C发放一笔资金的行为,这种模式下A行一般会向B行出具担保函,而且会向C收取一定的费用。这笔交易,A行获得了一笔介绍费,信贷规模也未受影响,B行获得了企业支付的利息,但由于接受了A行的担保,不计入信贷规模,会计上为同业应收款,C解决了融资需求。单笔业务来看,是银行A、银行B、客户C三方共赢的结果,实际上是各方最大化市场上可贷资金的利用效率。然而在监管看来,这一切安排都有悖于当时央行要求资金面收紧的调控安排,于是,同业代付渗游带不久之后就偃旗息鼓了。 信托收益权买入 2011年开始,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业务开始兴起,短时间内便成了信托,银行的盛宴。而券商,基金在资管业务放开之后,也在这个业务中分得了一块蛋糕丛芦。 企业E说:“A大哥,给点钱吧” A行说:“小e啊,哥也没办法啊,家里看的严,给不了钱你啊” 这时候D行出现了“别担心,我有钱可以给你,但是呢,老A,我们找个得信托给他放款,这样成了金融资产之后我再买过来就不用入表了。但是呢,E是你小弟,我不认识,万一到时候他不还钱我不就亏大发了?所以放款的时候你要给我出个回购,万一他赖账你得把这玩意儿买回去。” A心里一合计,这样一来,不占我的信贷规模,我还可以跟E收一笔费用,到期的时候E万一掉链子了,反正有授信,火烧眉头总不会不让放贷款吧。A和D一拍即合,又找到了信托B。 一听这话,银行D心里一下子沉入一块大石“我是个分行啊,没有投资权限,这块肥肉难道要吐出来?” 信托B“且容我想想。。。。这样吧,我们找C行,他每天备付金额都很大,信托成立当天,他把钱打给我,购买信托。D,你在C付款给我之后再付款给C,购买信托受益权,这样不就是金融资产不涉及投资了?”银行D和E听完之后,都点头称是。 信托B找到了C行,介绍完这个业务模式,C行自然也是两眼放光,想想一笔资金垫付几个小时,就能获得日0.1%的收益,按一年249个工作磨伏日,每日都有业务计算,就是24.9%的收益,如此一本万利,又没有风险的事儿,我不干谁干。虽然C行也没有投资权限,但是他拥有几十亿的备付,每日资金进出以百亿计,一天内几亿的进出又有哪位神仙能够发现呢? 于是,B成立信托计划当日,C行将本金划给信托计划,D行向C行划款受让该笔信托计划,信托确认所有资金都交割后,向融资人E发放信托贷款。同时,B和C签订了资金信托合同,B和E签订了信托贷款合同。银行A,C,D签订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协议。这种模式下,B,C方作为通道不占用资金获得了一定的收益,D行出资金获得了无风险的利息收入,A行冻结了对E的授信,获得了相应的融资报酬,企业E也解决了融资需求。 回顾信托收益权买入贩售的模式是一个企业E出钱,各家机构分蛋糕的模式。一般来说,兜底的A行都会对E有足额授信,以解决到期可能出现的风险。然而,这种模式下,各方都没有计入信贷规模,监管难以控制。而且,由于市场上项目的逐渐减少,越来越多的A行,对企业是没有授信的,却对信托受益权承诺了回购。这样,到期之后,一旦出现企业无法还款的情况,坏账便在A行报表中体现,整个同业市场都会受到巨大的影响,而A行在市场上的信用,也会受到巨大的影响。笔者认为,这种模式,在不久之后也很有可能被监管机构盯上,继而衰落。 金融行业就是机构与监管不停地捉迷藏的过程,有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每一次监管划出一条红线,机构们都会集体小心翼翼地绕过这条红线,然后大张旗鼓地穿上另一层外衣,大踏步地迈向下一条红线。古今中外,莫不如此。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本质就是一场捉迷藏的游戏:银行将资产转出表外,但是给予对手方实际的兜底,这种模式并没有跳出银行承担信贷风险的框框。一直以来,监管的思路也比较别扭,发了很多钱,又不让用,这不是让人憋得慌么。 比较而言,以对冲信贷风险为目的的衍生品,在成熟市场已经发展了几十年,他们的思路不是监管来控制整体业务量,而是让整个市场评估判断信以及分散贷资产的风险,从而对其进行定价、转让。这是一种有效分散风险,共获收益的模式。其中涉及上百万亿的市场,值得国内从业者们去关注,探讨,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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