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学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学校制度改革:认真总结学制改革经验教训,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学制改革。
学制是学校教育制度的简称。它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他们之间的衔接和转换等,关系到教育方针的贯彻、教育目的和任务的实现。也就是说学制涉及办学体制、机制、课程、教育、教学和评价等多方面的问题,是一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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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改革的内容:
初等教育
1、普通小学,招收6~7周岁的儿童入学,实行普及初等义务教育。修业年限5~6年,实行一贯制
2、成人初等学校,主要学习语文、算术两科;扫盲识字班,吸收文盲、半文盲入学,以学会1500~2000个常用字为扫盲标准。
中等教育
1、普通中学,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阶段,修业年限为 5 ~ 6 年(初中3年,高中2~3年)。
2、农业中学 ,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为2~3年。
3、职业学校或职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一般为 3 年。
4、技工学校,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为2~3年。
5、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一般为3~4年, 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为2年。
6、成人中等学校,成人业余初中或高中,分别招收具有小学或初中程度的青壮年入学,修业年限2~3年;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实行脱产或半脱产学习,修业年限一般为2~3年。
高等教育
1、大学和专门学院。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入学,修业年限一般为 4 年,部分专业和少数重点学校为5年;部分大专院校附设短训班、专修班 。
2、成人高等学校。广播电视大学招收具有相当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者入学,修业年限为4~5年;职工、农民大学修业年限一般为3~4年;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学或独立函授学院,实行学年制的,修业年限一般为5~6年,实行学分制的不限。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按学科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成绩证明书。累积分达到专业毕业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
4、研究生制度。由各高等院校和有关科研单位招收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修业年限均为2~3年;部分高等院校设有研究生院(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学制改革要有助于“人的成长”
我国学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有:
1、教育结构必须适应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2、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
3、普及与提高相结合。
4、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
加强基础教育,有步骤的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改革高等教育招生与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的自主权;对学校实行分级管理。
从以上内容可看出,“决定”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是系统性的教育体制改革纲领性文件。
1999年和2001年,我国分别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
两者分别从推进素质教育和规范义务教育方面,对全国的教育改革进行了指导,推动了我国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普及的进程。
2010年7月29日,我国政府发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提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教育、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等重大教育改革目标,为我国21世纪上叶乃至整个21世纪的教育,进行了明确清晰的指导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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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改革必须经过充分科学论证:
制定新的学制需要认真研究,要从理论和实际两个方面论证清楚。12年基础教育学制是被国际上证明的,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学制,没有科学论证,切不可随意进行改革。学制改革既要遵循儿童青少年发展的规律,又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既要参照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又要符合我国的国情。特别要考虑到我国的特点。这就决定着我国学制应具有时代性、发展性、多样性、灵活性、终身性的特点。学制改革说到底还是为学生成长服务的,学生客观上是分层的,分层的学生客观上对学制有着不同需求。
基础教育阶段可以尝试弹性学制,主要通过学校的学分管理来实现。可尝试中学完全实现学分制,允许部分修满学分的孩子提前毕业;也可以探索一贯制办学,建立对口直升,允许一部分学生不用参加中考,在初二学业结束后进入高中,修习衔接课程,完成学业过渡。
学制改革一定要基于学段的根本属性、根本任务以及人才成长的规律去思考,如果把缩短学制目的看成是延长参加社会劳动的年限,“多出人才、快出人才”,那么就将基础教育问题社会化了。基础教育的本质属性是基础性,立德树人是根本任务,培养合格公民是重要目标。
基础教育并未承担着“多出人才、快出人才”的任务。基础教育的基础性内蕴的是人才成长的基石,故基础教育培养的不是专业人才,而是为其奠基。奠基工作是缓慢和不易外显的,是急不得的。从世界各国所采用的基础教育学制来看,12年学制比较合理。
能够进行较为扎实、从容的基础培养工作。我国小学的学习年限趋于缩短,初中的学习年限趋于延长,这也是国际上学制改革的共同性趋势,把义务教育作为一个相对完整的教育阶段,统筹考虑小学和初中的学习年限,反映了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性。
这也应该是今后我国学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尽管学制改革与人才培养、社会就业、劳动力短缺等社会问题紧密相关,但仍然是一个教育学问题,学制设置不是为解决学生的学习负担、高昂学费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基础教育遵循固有的人才发展规律,具有自身内在教育发展规律,切不可“揠苗助长”,急功近利,不计长远,还容易造成教育的异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学制改革要有助于“人的成长”
(1) 教育结构必须适应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2) 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
(3) 普及与提高相结合。
(4)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1999年学制改革(最近一次)是在贯彻落实《教育法》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基础上提出的,主要目标是2000年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清壮年文盲,完善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改革高等教育。到2010年,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基本普及高中教育,全国人口受教育年限达到发展中国家先进水平,高等教育规模有较大扩展,基本建立终身学习体系。为此,国家还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制度来保障这些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