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计算的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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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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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3500 元,支付加工费1000元、增值税170元,并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若干,消费税率10%,增值税率均为17%。
(1)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3500;
贷:原材料 3500。
(2)支付加工费时,组价=3500+1000+消费税,消费税=组价×10%,即:消费税=(3500+1000+消费税)×10%,一元一次方程,自然很好处理,经过变形,得到,消费税=[(3500+1000)/(1-10%)] ×10%=500元。
法律依据: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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