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5%税率适用情形
法律分析: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5%适用以下几种情况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人销售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5、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含租入)的不动产。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6、小规模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小规模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应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7、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8、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