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名称和法人代表后,员工的“工龄”是否可以延伸,如何补偿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你们到新公司后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工龄连续计算。
若新公司承诺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变更名称及法人代表并不是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但如果新公司坚持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则你们有权拒签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你们到新公司后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工龄连续计算。
若新公司承诺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变更名称及法人代表并不是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但如果新公司坚持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则你们有权拒签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参考资料: 百度一下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41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