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个人简历上婚姻状况应该怎么写?是写 未婚呢 还是离异 还是写别的?
离婚后,个人简历上婚姻状况应该写离异。
正常应该写"离异",现在离婚很正常,不过如果单位对这个有偏见,又不会调查的话就写"未婚"。
当然有的人离婚后又一次再婚,如果属于是有法律上的另一半的情况下都是已婚,不论是几次婚姻,但是如果在法律上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话,就算身边有固定的的男朋友也不管是否有孩子等等其他因素,一律都是未婚。
扩展资料:
个人和部门可以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1、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不能亲自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3、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出具受理案件法院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就能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写离异即可。婚育状况总共有种情形,已婚,未婚,已婚已育,已婚未育,简历中的婚育状况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即可。
有些职位或是公司的要求,是需要这个人是未婚的或者是已婚的一个状态。详细了解到应聘者信息。对于职位,对于公司来讲都是有帮助的,如果在短时内时间内准备结婚,也许没有太多的工作精力放在工作上。所以,人事一般会把应聘者背景都调查的清清楚楚的,这也是很正常的。
扩展资料
个人简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个人资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身体状况,兴趣、爱好、性格等等;
(2)学业有关内容:就读学校、所学专业、学位、外语及计算机掌握程度等等;
(3)实习经历
(4)本人经历:入学以来的简单经历,主要是担任社会工作或加入党团等方面的情况;
(5)所获荣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专项奖学金等;
(6)本人特长:如计算机、外语、驾驶、文艺体育等。
如果你想回避这个问题,简历上把这项拿掉;如果面试的单位规定了固定的简历格式,你这项可以空着不选,这个真的没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