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齐鲁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省监狱)转正 容易吗 我是中介过去的大专生数控技术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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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电机有限公司文件
鲁电公司发[2012]32
关于规范劳务派遣制职工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最大限度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职能,有效的调动广大劳务派遣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调整劳务派遣制职工的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规范工资标准
1、公司从社会上新招聘的劳务派遣制职工,到公司工作满半年的,其工资由每月1100元调整至每月1300元(中夜班、加班费、伙食补助、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等仍按原有规定执行,下同)
2、公司从社会上新招聘的劳务派遣制职工,到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其工资由每月1300元调整至每月1500元。
由公司留用的劳务派遣制职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其工资由每月1500元调整至每月1700元;
3、公司从社会上新招聘的劳务派遣制职工,到公司工作满二年的,其工资由每月1500元调整至每月1700元;工作成绩特别突出且能独立操作(既胜任本工序或者设备主操),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公司考核,小组考核,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无议后,提交公司研究同意后,其工资每月1500元调整至每月1800元。
由公司留用的劳务派遣制职工,在公司工作满二年的,其工资由每月1700元调整至每月2000元;
4/劳务派遣制职工在公司工作满三年的,其工资由每月1700元、1800元或者2000元调整至每月2000元或者2300元;同事按每年20%系数递增参加公司所在单位统发奖金的分配,知道100%。
5/二次分配,上述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后,来公司工作满三个月的职工参与单位工资二次分配,分配办法由各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实行自行确定,报劳资处备案,活工资基数为600元;来公司工作满六个月的职工,活工资基数由600元调整为1000元。工资统一由用人单位制定分配办法进行二次分配,于28日前报劳资处,其余各部分由公司按月固定发放。
调整时间
上述调整劳务派遣制职工工资标准于2012年4月执行。
原有规定与上述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鲁电公司发[2012]32
关于规范劳务派遣制职工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最大限度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职能,有效的调动广大劳务派遣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调整劳务派遣制职工的工资标准及发放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规范工资标准
1、公司从社会上新招聘的劳务派遣制职工,到公司工作满半年的,其工资由每月1100元调整至每月1300元(中夜班、加班费、伙食补助、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等仍按原有规定执行,下同)
2、公司从社会上新招聘的劳务派遣制职工,到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其工资由每月1300元调整至每月1500元。
由公司留用的劳务派遣制职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其工资由每月1500元调整至每月1700元;
3、公司从社会上新招聘的劳务派遣制职工,到公司工作满二年的,其工资由每月1500元调整至每月1700元;工作成绩特别突出且能独立操作(既胜任本工序或者设备主操),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公司考核,小组考核,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无议后,提交公司研究同意后,其工资每月1500元调整至每月1800元。
由公司留用的劳务派遣制职工,在公司工作满二年的,其工资由每月1700元调整至每月2000元;
4/劳务派遣制职工在公司工作满三年的,其工资由每月1700元、1800元或者2000元调整至每月2000元或者2300元;同事按每年20%系数递增参加公司所在单位统发奖金的分配,知道100%。
5/二次分配,上述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后,来公司工作满三个月的职工参与单位工资二次分配,分配办法由各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实行自行确定,报劳资处备案,活工资基数为600元;来公司工作满六个月的职工,活工资基数由600元调整为1000元。工资统一由用人单位制定分配办法进行二次分配,于28日前报劳资处,其余各部分由公司按月固定发放。
调整时间
上述调整劳务派遣制职工工资标准于2012年4月执行。
原有规定与上述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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