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方司机发生了交通事故.我骑摩托车.受伤的是我.交警判定同等责任.我十级伤残鉴定.对方要付我的费用

对方是有交强险的.现在问题是我的这些资料被黄牛骗了.包刮伤残鉴定书和药费清单都在黄牛那里.是那不会来了.我知道黄牛住的地方.现在需要解决的是我和对方的事情让交警从中协调.... 对方是有交强险的.现在问题是我的这些资料被黄牛骗了.包刮伤残鉴定书和药费清单都在黄牛那里.是那不会来了.我知道黄牛住的地方.现在需要解决的是我和对方的事情让交警从中协调.可是我又没有这些资料.交警和对方协调的话.也是需要这些资料吗.交警也知道黄牛的住处.因为他们有过接触.后来我就取消了和黄牛的协议.但是资料他们不给我.问题是他们没有赚到钱。交警协调这件事可以去黄牛那里帮我拿回资料吗.如果拿不会来该咋办,是要请律师打官司吗,律师费是我付还是黄牛付....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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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jianliu
2011-03-07 · TA获得超过192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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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可大可小。首先,如果通过找到熟人先把资料拿回来,另外你不要抱有太大希望让交警去拿这些资料,据我的经验,交警部门不可能给你做这些事情,除非你走特殊渠道。你拿到资料后直接到法院提起行政起诉翻案,也就是起诉交警部门在此案认定有些问题,当然律师费、起诉费先要你垫,最后由谁出在法庭上可以协调。第二,如果不必要这么麻烦,可要求交警部门重新认定谁的责任。
璩长星0dr7983
2016-12-01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璩长星0dr7983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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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创立了个人所。2002年开始从事法律,专业的民事、刑事律师。现任李建成律所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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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只能主张对方承担一半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总的赔偿额根据当地的居民或受理案件法院地的居民收入,参考如下法条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二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三十三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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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434018
2011-03-14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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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了,你现在请律师,他以会叫你拿到那些材料再说的,不然你请律师的话会少很多钱他还要收律师费,那样下来还不是和你自己协商差不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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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6fe412d8b
2011-03-07 · TA获得超过358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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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牛?没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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