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的一些判断题
以下内容为什么是错的1.法律赋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权利仅仅是指《会计法》中规定的权利。2.票据义务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
以下内容为什么是错的
1.法律赋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权利仅仅是指《会计法》中规定的权利。
2.票据义务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而应承担的义务,并具有制裁性质 展开
1.法律赋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权利仅仅是指《会计法》中规定的权利。
2.票据义务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而应承担的义务,并具有制裁性质 展开
3个回答
展开全部
1.法律赋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权利仅仅是指《会计法》中规定的权利。
法律赋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权利不只是《会计法》中规定的权利,还应当包括所有可能涉及的其它法律,如公司法、民法、刑法、合同法等等。
在会计判断中有"仅仅"两字基本都是错的,这是规律,范围说得太小了
2.票据义务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而应承担的义务,并具有制裁性质
票据义务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除票、背书、承兑等)而应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
没有制裁性质
法律赋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权利不只是《会计法》中规定的权利,还应当包括所有可能涉及的其它法律,如公司法、民法、刑法、合同法等等。
在会计判断中有"仅仅"两字基本都是错的,这是规律,范围说得太小了
2.票据义务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而应承担的义务,并具有制裁性质
票据义务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除票、背书、承兑等)而应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
没有制裁性质
展开全部
1.法律赋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权利仅仅是指《会计法》中规定的权利。
这个回答太狭隘了,不只是《会计法》,还应当包括所有可能涉及的其它法律,如公司法、民法、刑法、合同法等等。
2.票据义务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而应承担的义务,并具有制裁性质
我觉得应当没有制裁性质
这个回答太狭隘了,不只是《会计法》,还应当包括所有可能涉及的其它法律,如公司法、民法、刑法、合同法等等。
2.票据义务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而应承担的义务,并具有制裁性质
我觉得应当没有制裁性质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权利不仅是《会计法》中规定的权利,例如:刑法、民法、物权法等。
2、票据当事人包括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其中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人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义务的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所以不仅仅只承担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而应承担的义务,并具有制裁性质。
2、票据当事人包括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其中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是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人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义务的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所以不仅仅只承担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而应承担的义务,并具有制裁性质。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