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

我妹妹最近一个月在一家品牌衣物店找到了一份工作,工作还没到一个月,在上个月(3月)的31日早上九点上班后不久发现,店里无故不见了六套衣服,据店老板,六套衣服要8000多元... 我妹妹最近一个月在一家品牌衣物店找到了一份工作,工作还没到一
个月,在上个月(3月)的31日早上九点上班后不久发现,店里无故
不见了六套衣服,据店老板,六套衣服要8000多元。

当时我妹与另外一个员工看店,店不大,但一次过居然不见了六套衣服,令人生疑;衣服是大件物品,不可能有人进来拿走而不引起察觉。更让人奇怪的是,老板得知后并不报警,并要求两名员支付衣服的全部损失,打七
五折平摊给两个人也须每人3000多元,而员工月工资才1000。另
外老板还说,要看员工表现才决定是否打更低的扣。这一点也让人怀
疑。
因为前天晚上我妹她们关店的时候衣服还完好无失,而第二天去
上班却不见了衣服,老板掌握着店钥匙,这里就存在着老板自己拿走
而嫁祸的可能性。据说最近店里生意不好。

我想请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这遗失的了六件衣服,一定是员工要
负全责吗,并无证据证明是员工的过失,并且也存在着雇主的嫁祸的
情况下,责任应该是谁的呢?希望有这方面知识的人士能给一意见.

妹妹一个人远在外地打工不容易,希望各位能帮助一下,只要这件事
能够公平公正合法地结束,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愿接受。谢谢各位!!
说到员工内线,确实也这个端倪.据我妹说,老板曾经请了一个人员,没经验什么都不会做的,按照他们的招工原则是不会请的.那位员工不久之后就不见了(我妹跟我提过,好像是说不见衣服的前一天;那位员工好像也只上了一天班.)
[真的很感动,谢谢各位的宝贵意见,谢谢三目童子还有其他所有回答了这个问题的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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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三目童子〓4b
2007-04-05 · 超过22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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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告诉你的是,遇到这样的情况第一反映就是要报警,这不该由老板来决定的。
那么既然已经发生了,我们就来看看目前该怎么解决。
1 商店是否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如果丢失物品,则由员工来赔偿。有规定,那就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那么没有哪条法律规定是要由员工来赔偿的。
2 下班后丢失。那么完全不属于员工职责内的,就比如学生放学后死亡,那么这个责任就不归学校,因为已经是校外的事了。这种情况,你们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承担责任。
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劳动关系中的风险责任应由用人单位负担,劳动者依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产品或工作结果有瑕疵时,劳动者不负瑕疵担保义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安排下正常提供劳动,本人并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行为的,即使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从你反映的情况看,衣服的丢失的原因很蹊跷,你们既无故意、过失,也没有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当然无须赔偿。即使劳动者因故意或过失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也应遵循以下原则:如果用人单位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仅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可以参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处理,即“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以违纪为由将劳动者辞退,同时向劳动者主张财产损害赔偿的,若系劳动者故意所造成,应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若系劳动者过失所致,则应根据过失的轻重、损害的程度和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仅为一般过失的,一般可免除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所以,综上所述,你们一点都不需要赔偿,你们要理直气壮的拒绝老板的要求,用法律的武器打倒他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2020-09-09 广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施行)。第三章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点击进入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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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tao6666
2007-04-05 · TA获得超过1.5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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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妹妹碰到黑心老板了.

简单的办法,离开这个店,一个月和工钱也别要了,只当是长了个见识,以后注意就是了.

维权的办法,你妹妹主动打110,报警,请公安局的来查案子,火都烧到自己屁股了,还不找水灭了.110一旦介入,老板就自然向公安的解释了.

个人建议的办法,让你妹妹不停的问老板,是否报案,如果老板坚持不报案,就说服另外一个员工,坚决不接受老板的不正当处理,要清工资,然后走人.

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的做法,不推荐.

提醒一点,另外一名员工是不是老板的内线,不要轻易的被他们涮了,在外地一个女孩子不容易的,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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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小西瓜
2007-04-05 · TA获得超过1896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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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你说的,你妹妹可以拒绝赔偿,1.找当地劳动部门解决.2.报警.前提是1.你妹妹得重新找工作.2.当地是大地方或者说是讲法制的地方,不然的话,认倒霉走人算了,不要工资也不赔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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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fd076f9
2007-04-05 · 超过12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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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啊 还用说吗 谁偷了衣服就是盗窃罪 已经构成犯罪了
让公安机关介入 查清楚 到底是有人偷了还是老板嫁祸
老板嫁祸可能性比较大 除了借警察的力量你妹妹自己没办法的
赶快报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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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en1949
2007-04-07 · TA获得超过615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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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证据 尽力保留所有证据 以便以后方便出示 超过3000元就构成犯罪了 所以完全可以起诉 并以法律渠道来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楼主觉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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