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知道劳动法的帮下
我在单位工作有4年左右,单位一直从工资里把养老保险扣除,但是一直没帮我缴纳,我辞职后应该怎么办,请大家详细点的告诉我,还有,我辞职后,多少时间内算是有效期...
我在单位工作有4年左右,单位一直从工资里把养老保险扣除,但是一直没帮我缴纳,我辞职后应该怎么办,请大家详细点的告诉我,还有,我辞职后,多少时间内算是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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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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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辞职后的一年内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提出以下要求:
1.补缴你在职4年左右期间的每个月的社保。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按照你满三年半不满四年的工龄支付你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或者按照你满四年不满四年半的工龄支付你4.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补缴你在职4年左右期间的每个月的社保。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按照你满三年半不满四年的工龄支付你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或者按照你满四年不满四年半的工龄支付你4.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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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3 · 知道合伙人互联网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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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企业补缴养老金和滞纳金。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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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解释的不错,注意仲裁的时候把工资条等等保存好,举证方便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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