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进厂6年,现在合同期未满,在未犯任何错误的情况下厂方要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补偿?
本人进厂6年,现在合同期未满,在未犯任何错误的情况下厂方要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补偿?现在厂方为了不赔偿,又说不解除合同,让上8小时双休,拿1600的基本工资,逼我走,这...
本人进厂6年,现在合同期未满,在未犯任何错误的情况下厂方要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补偿?现在厂方为了不赔偿,又说不解除合同,让上8小时双休,拿1600的基本工资,逼我走,这有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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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补偿6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
合同到期继续工作,超过一个月不续签,第二个月起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最长为11个月双倍工资(不签合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合同到期继续工作,超过一个月不续签,第二个月起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最长为11个月双倍工资(不签合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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