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公司少发工资?
做了差不多两个月,八月二十九日开始培训,培训了十天,九月十二日开始上岗并签订代理合同书,因为住得太远,所以有时会迟到,但是我到公司了的,只不过有时没打卡,14号主管一开始...
做了差不多两个月,八月二十九日开始培训,培训了十天,九月十二日开始上岗并签订代理合同书,因为住得太远,所以有时会迟到,但是我到公司了的,只不过有时没打卡,14号主管一开始以经常迟到甚至旷工为由说以后不可以这样,可是说着说着他说要辞退我了,还说如果你不同意离职就以旷工为理由辞退我(我没旷工的),我一分钱都拿不到(工资),后来我怕说我自离扣工资扣很严重还给他送了封辞职信,到今天25号说发工资3000底薪(400有责的),一个月最起码发2600,我做到15号给他写辞职信刚好一个月才发了一千三这样给我,我租房子钱都不够了,这样可以去告他吗?打电话给劳动局说要公司注册资本才可以告他,一定要查询到吗?怎么查?又要准备什么资料?我对这都地方不太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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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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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劳动关系,法律上尊重事实劳动关系,没签没关系。从法条可以知道,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从用工之日起计算,不是劳动合同签订之日。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那你该怎么证明你的用工之日。首先,劳动合同到期后,你仍在该公司工作,如果公司不否认,则你无需证明。如果公司否认合同到期后你仍在该公司工作的,这就涉及到证据问题。简单说说吧,最好的方法是,工资是银行转账的,每月银行的转账记录就是最好的证明。其次是工资条,再有是考勤卡,证人等。其实挺多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
3、那你工资究竟多少呢?旧的合同只能说明以前的问题,在没有新变化的情况下,参照前合同的工资也无可厚非。
而且,你主张你的工资变更了,就是说涨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你对这一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那好吧,还是证据问题,你对这个事实如何举证。
其实还是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你是银行转账的,那不用说,转账记录能反映。如果是工资条,那工资条上有项目,可以看出。如果是其他方式,那要具体分析,看看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再想个举证的办法。
4、至于你说合同上基本工资是1000,和实发工资不一样。你没弄清楚一个概念,我猜测,你们公司不是以工资条形式发工资,多为银行转账。
其实基本工资,跟实发工资是两个概念。你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不仅仅是基本工资。是实发工资。实发工资=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补贴—社保等费用。
5、你要的是工资,每月的工资,所以对基本工资不需要太执着。如果你要的是加班工资,那就必须尽量否定较低的那个基本工资,按高的算对劳动者有利。但就你陈述与你关系不大。
6、公司没跟你签新合同,你也不需要太执着,法律规定公司要在一个月内签,他没签是他的责任,不是你的责任。你只需要证明你事实在公司上班,这个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了。还有就是工资的多少这个重点问题上。
7、解决方式,可以行政方法,劳动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或者仲裁,仲裁涉及到证据问题,证据是个严谨而复杂的问题,法律问题别人可以告诉你,证据问题的判断,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清,而且证据是用来固定事实的,没有证据固定的事实,你再有理也没用。如果没有把握,建议请律师。
1、劳动关系,法律上尊重事实劳动关系,没签没关系。从法条可以知道,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从用工之日起计算,不是劳动合同签订之日。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那你该怎么证明你的用工之日。首先,劳动合同到期后,你仍在该公司工作,如果公司不否认,则你无需证明。如果公司否认合同到期后你仍在该公司工作的,这就涉及到证据问题。简单说说吧,最好的方法是,工资是银行转账的,每月银行的转账记录就是最好的证明。其次是工资条,再有是考勤卡,证人等。其实挺多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
3、那你工资究竟多少呢?旧的合同只能说明以前的问题,在没有新变化的情况下,参照前合同的工资也无可厚非。
而且,你主张你的工资变更了,就是说涨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你对这一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那好吧,还是证据问题,你对这个事实如何举证。
其实还是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你是银行转账的,那不用说,转账记录能反映。如果是工资条,那工资条上有项目,可以看出。如果是其他方式,那要具体分析,看看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再想个举证的办法。
4、至于你说合同上基本工资是1000,和实发工资不一样。你没弄清楚一个概念,我猜测,你们公司不是以工资条形式发工资,多为银行转账。
其实基本工资,跟实发工资是两个概念。你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不仅仅是基本工资。是实发工资。实发工资=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补贴—社保等费用。
5、你要的是工资,每月的工资,所以对基本工资不需要太执着。如果你要的是加班工资,那就必须尽量否定较低的那个基本工资,按高的算对劳动者有利。但就你陈述与你关系不大。
6、公司没跟你签新合同,你也不需要太执着,法律规定公司要在一个月内签,他没签是他的责任,不是你的责任。你只需要证明你事实在公司上班,这个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了。还有就是工资的多少这个重点问题上。
7、解决方式,可以行政方法,劳动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或者仲裁,仲裁涉及到证据问题,证据是个严谨而复杂的问题,法律问题别人可以告诉你,证据问题的判断,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清,而且证据是用来固定事实的,没有证据固定的事实,你再有理也没用。如果没有把握,建议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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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注册资本很容易,不过你有违反公司基本制度,你可能会告不赢,钱不多,买个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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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不能扣太多啊,三千只有一千三到手你说扣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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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老板不给工资带几个兄弟拿上几根钢管摆在桌子上他马上给钱了,因为他不会为了这点钱然后报警把你们得罪了不值得的,如果这样他还不给,晚上去弄桶油漆到他公司涂上一些字,欠工资不给之类的字非常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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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像是公司财政部门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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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像你这个还是不太好弄。毕竟公司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然后你又经常旷工,那种容易被别人扣你钱。虽然说你每天都到,但是你还有忘记打卡,他一般公司都有那个三次免费的时间。如果超过三次以后他就按你旷工处理。说吧,你这个怎么算呢?养不太好算。但是如果说你非要去讨回这些钱的话,那只能说他们扣你的钱应该有个度,不能够超过当地基本工资的多少多少。说呀,你可以去搜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然后去搜那种那什么劳动法之类的,然后去看一下。这种事你要直接和你们的主管先讨论和他说,然后把法律这方面的东西告诉他,然后如果商量无果你再去劳动仲裁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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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不是主管扣的,是由公司财政部门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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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纠纷很耗时,不如赶紧再找个新工作。吃一堑长一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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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工作一千多应该也要半个月才能赚回来,那些钱本来就是我该得的,就这样没了不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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