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买了湛江一个商业用途的楼房的5楼一套房子,房产证是商业性质,请问可以改成住宅吗?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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斌宾有理
2011-04-03 · TA获得超过1.1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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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为你解答:
目前,国家已经开始限制“商改住”和“住改商”业务,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非主观“商改住”还是有政策支持的,可以通过申诉获得批准。
你们可以尝试以下办法:
1、先到市规划部门申请土地用途变更;取得同意变更批文。
2、到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土地及房屋用途改变的变更登记(商业用地改为住宅用地,商业房屋改为住宅房屋,使用年限从四十年改为70年),同时提交市规划部门同意土地用途变更的批文。
3、涉及应补交土地出让金、收益金的,还应当提供补交土地出让金、收益金的缴款凭证。
4、市国土房管局同意土地及房屋用途改变后,报市政府审批,取得政府的批文。国土局同时把原商业土地大证改为住宅土地大证。
5、持市政府批文到房管局申请办理更换住宅大证。(程序是申请交件、安排测绘、缴费办证)
6、持住宅大证按步骤申请产权分割办理分户房产证。
房产人阿斌为你解答。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地阿土
201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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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非住宅物业将按评估价过户10月1日起征,8月29日深圳地方税务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通告称,2012年10月1日起,深圳存量非住宅类房产交易的计税价格,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成交价格为依据,但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制定的计税参考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交易环节各项税款。通告显示‘’本《通告》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存量非住宅类房产交易计税参考价格,由市地税局和市国土委委托是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根据房屋的做落地点、建筑结构、历史交易价格或建造价格、同类房屋先期交易价格等因素制定,依照房地产估价相关规范和标准评估得出。该价格作为税务机关判断纳税人申报的合同成交价格是否偏低以及核定计税价格的主要依据。据估算,新政执行后,深圳非住宅房产交易成本将急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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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兰乐儿
201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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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具体你可以去问下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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