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法治区别
法律分析:法律和法治,一字之差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概念。但是二者又有紧密的联系。所谓法律,一般指的是成文或者不成文的国家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而法治是在法律组成体系后,进一步明确了法的精神、法的原则、法的价值导向,简而言之,法治就是一种司法型的治理方式。谈到二者的区别,第一个就是二者的表现形式不同。法治的表现形式是思想和实践的循环。法律的表现形式是一种规范和社会关系。法治不只是思想,还要付诸实际行动。但这种付诸实际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政治运动,而是更加广泛深刻的适用法律手段。第二点,形态不一样。法治的形态是运动式的,是开放式的。法律更多是静止的,更强调人们的服从和遵守。但是二者又有紧密的联系,法治是依据既定规则而实现的治理,正是因为如此,司法型治理的最大好处就是避免了个人的恣意妄为。而法律的存在就是其中的关键步骤,不同的法律例如《民法典》、《刑法》等部门法组成了法律体系,形成了法律规则。而法律规则就是法治的保障。本质上来说,法治是围绕追究和矫正违反规则的行为而展开的活动。一方面表现在,对于没有涉嫌违反规则的人,不得实施任何追究或者矫正的行为,以充分尊重和保护遵守规则者的利益,可以理解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与“法无禁止皆可为”。另一方面表现在,对违反法律的追究和矫正,必须参照“罪刑法定原则”。综上所述,法律是法治的组成部分。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能动性,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人的能动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正是法治内在的本质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