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辞职可老板不批,说如果走了扣两个月工资,该怎么办?
想辞职可老板不批,说如果走了扣两个月工资,该怎么办?
许多员工由于各种各样缘故会挑选辞职,但偶尔会遇到企业没批并且扣工资的状况,那样离职企业没批还扣工资该怎么办?为了能协助我们更快的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我梳理了相应的信息,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我希望你能对你有一定的协助。
一、离职企业没批还扣工资该怎么办
离职需提早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实习期提早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企业;30天时间到了,不管企业允许或是不同意,员工都能够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要求:“员工提早三十日以书面通告用人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通告用人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要求,用人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能够消除劳动合同法合同书。 欠薪,不发工资、拖欠工资员工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局的手机。还可以到劳动部门监察大队举报。
因为企业无法按时发放劳务报酬,员工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并规定经济补偿金。员工能够向本地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开展检举,由劳动监察大队勒令用人公司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融洽不了的,员工能够申请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结果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公司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勒令期限付款劳务报酬、加班工资或是经济补偿金;劳动工资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的,应该付款其差价一部分;超期不付款的,勒令用人公司按应收额度百分之五十之上百分之一百下列的规范向职工加付补偿金:
(一)未依照劳动合同书的承诺或是国家规定按时全额付款员工劳务报酬的; (二)小于本地最低工资规定付款员工薪水的;
(三)布置加班加点不付款加班工资的;
(四)消除或是劳动合同解除,未按照本政策法规定项员工付款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