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交往能力?
社会交往能力是指能觉察他人情绪意向,有效地理解他人和善于同他人交际的能力。
心理学将人际关系定义为人与人在交往中建立的直接的心理上的联系。中文常指人与人交往关系的总称,也被称为“人际交往”,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学友关系、师生关系、雇佣关系、战友关系、同事及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等。
人是社会动物,每个个体均有其独特之思想、背景、态度、个性、行为模式及价值观,然而人际关系对每个人的情绪、生活、工作有很大的影响,甚至对组织气氛、组织沟通、组织运作、组织效率及个人与组织之关系均有极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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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交时应主要掌握以下心理原则:
1、互酬原则
人际交往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其行为具有互酬性。因此,在我们的交往中,应该常常想到“给予”而不是“索取”;相反,如果取而不予,就会失去朋友。
2、自我袒露的原则
一个人把自我向别人敞开比死死关闭更能使人感到满足,而且,这种好的感觉也会再次传染给别的人。
3、真诚评价的原则
人们在交往的过程中,免不了要互相议论、互相评价,对人评价的态度要诚恳,情感要真挚,如果恶意诽谤,口是心非,或者阳奉阴违,了会遭致别人的不安与反感。最后是互利性的原则。要解决人际关系不协调的矛盾,就要采用互利的原则,“互利”就是矛盾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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