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婚前财产的子女继承的问题
1、房产的分配:
(1)看权属登记谁,假如是你父亲的婚前财产,那么就是他个人财产。只要你父亲还健在就是他个人的,自由他自己可以处分。
2、你母亲去世了,她的遗产由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包括外公外婆、你父亲、你、你姐姐。
3、假如你父亲去世那么财产会被所有继承人分配:
(1)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爷爷奶奶、继母、你、你姐姐、继女(《继承法》规定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能继承,一般上看你父亲和你继母结婚时继女年龄,假如该时候继女未成年,一般会认定有继承权,假如其他人有异议,那么最后只能由法院认定)
扩展资料:
继承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
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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