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司法考试每日一练:刑法-多项选择题(2.23)
一、多项选择题
1.《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二/60)
A.第一款所称“殴打、侮辱”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B.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C.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不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D.第二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参考答案
1.【考点】非法拘禁罪的条文解释
【答案】ABD
解析:“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是刑法明文规定的量刑情节,属于法定量刑情节。A项正确,当选。
结果加重犯,又称“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所称具有殴打情节的,从重处罚。这里所说的殴打,应当以故意致人轻伤为限。如果行为人的非法拘禁行为过失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就属于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B项正确,当选。
非法拘禁行为如果符合结果加重犯的构成要件,影响的是定罪,同时具有法定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影响的是量刑,侮辱情节不因为构成结果加重犯而失去作为从重处罚情节的意义。“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适用于基本犯,也适用所有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转化犯。C项错误,不当选。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致人重伤、死亡,但使用超出拘禁行为所需范围的暴力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