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纠纷和劳动合同的三个问题!高分求高手来答,有追加悬赏!

问题1:工资定义指的是按照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工资还是实际工作中发的工资?(我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2000元,实际工资远远大于这个数目几倍),单位违反劳动法没有按照法律(工资的... 问题1:工资定义指的是按照劳动合同里约定的工资还是实际工作中发的工资?(我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2000元,实际工资远远大于这个数目几倍),单位违反劳动法没有按照法律(工资的月平均小时数)发放加班费,是按照约定工资2000计算小时工资还是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计算小时工资数呢?
如果我的实际工资按照国家规定计算出小时工资很高,是否要求单位按照这个小时工资计算加班费?是否可以要求按照法定要求补偿欠缺那部分加班费?
工资包括年终奖和加班费和奖金还有社保、住房公积金么?

问题2:单位加班时间严重超过国家法定的月最多36小时,请问超过的部分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偿或赔偿呢?还是按照标准法定计算加班费还是可以要求加倍赔偿?

问题3:劳动法规定连续2次签订固定时间劳动合同可以自动变成无固定时间劳动合同,必须手里有两份合同么?必须连续不可以重叠一部分时间么?
加班费的计算是按照实际应发工资计算的小时工资还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计算?这个应该是问题的重点!希望大家集思广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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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旅行1984
2011-04-11 · TA获得超过12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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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班费的计算,是以你的实际工资计算而不是约定的工资计算的。
二、加班费计算有个工资基数,是你的基本工资,(如工龄工资、职务工资、满勤工资)就是你比较固定的工资收入那部分,一般是不包括绩效工资和奖金。
三、你上面说的36小时只是形式规定,以实际加班时间为准。延长工作时间: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又没有补休:2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工资。当然劳动者要承担初步的证明加班的举证责任。记得察模,是初步。接下来具体加班时间(比如打卡记录)就要用人单位举证了。
四、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一般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女性)。住房公积金我不太肯定,应该不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但是上述项目除了用人单位缴纳外,出去工伤保险个人也要缴纳相应比例。
五、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要证明有连续两次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很可能会否认是固定期限的合同。当然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有很多证据,比如工资卡,工作证工作服等。至于劳动时间有没有重叠不影响。
六、如果你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形下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经济赔偿拦没行金,工作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按简哗你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blackboard6875
2011-04-09 · TA获得超过24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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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在昆明的话,我可以帮你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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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憨老虎
2011-04-09 · TA获得超过1968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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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班工资的计算按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数额为基数计算,基数不含奖金、补贴、津贴等
2、劳动法中没有规定超时加班碧唯要加倍赔偿,各地执行该规定时通常悔返培有自己的解释和执行标准,大部分地区的劳动监察部门处于保护地区经济的目的,对该规定不会严格执行,只要单位按劳动法支付加班费用,一般不追究超时加班的违规行为
3、连续签订两次合同,是指合同年限相接,如果有重叠就不是续签合同,变成变更合同了,所以要注意签合同时的合同有效期限要连接不能重合,当然重合一天两天的话,劳动部门也会认可你是续签合同的世明
追问
经咨询其他律师,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工资,我属于劳动派遣性质用工,劳动派遣单位可以出具实际收入证明,年度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实际应发工资计算,(地税局个税单上的个税缴纳按照实际应发工资计算的)不是按照合同签订工资计算,我对你的这个提法还有一定疑问,请您解释如何得出这个结论,我在准备劳动仲裁,希望您能回答我这个问题,谢谢
追答
1、如果是计算补偿金,是按照实际工资计算的,但加班费一般都按照合同约定工资计算
2、一般工资计算的公式是这样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应发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事假扣款—社保—个税,所以加班费是包含在应发工资内的
加班费的计算公式是: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数×倍数(平时1.5,周末2,法定假日3)
所以关键是合同约定,即使是劳务派遣也是如此,要看到你具体劳动合同才能知道到底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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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彪律师
2011-04-09 · TA获得超过14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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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计算基数各地有不同的实践标准啦,深圳一般是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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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_0121
2011-04-22 · TA获得超过1094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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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最新调整的职工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1.75(计薪天数)天,那么按照劳动法对加班费的计算标准的规定就应当用你的应得工资(这个就是你的工资总额,也叫应发工资)除以21.75得出日工资,然后除以8得出小时工资,再去乘以你加班的小时数再乘以1.5、2或者3倍。
例如:你的应得工资为1000元,那么你的小时工资就是:
1000除以21.75除以8=5.7元/小时。用这个姿庆小时工资再去*你的加班时间和倍数即可。
你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算一下,如果公司算的不对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诉,要求公司依法支付你的加班工资,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法律明确规定员工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为工资而不是最低工资,除非你的合同中有明确的加班费基数约定,否则公司都应当依法支付给你加班费!
要想要回加班费差兆枯额,需要保存好加班的证据啊,超过一年以上估计也没戏了。
工资包括年终奖和加班费和奖金还有社保、住房公积金,合计叫做应发工资。
2、如果是标准计时制,周一至周五下班以后加班是1.5倍,周末加班是2倍,法定假日加班是3倍,超过了36小时以外的时间应该还是按这个算。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方式。

第一大类: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大类:自该法实施后,符合法定情形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换言之,只要劳动者提出的, 单位就应当同意)。所谓法定情形包括以下: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照你所说,符合第三种情形。只是你自己疏忽了一点:对于以上这三种法定情形,如果你满足任何一种情形,你得先向单位提出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之,如果劳动者自己不先提出,一般的单位都是会避口不提的,而且法律并无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告知义务(就是将以上情形告诉劳动者),因为单拉没有法定义务,而且签订这份合同又是双方自愿的,所以单位并不违法,你更不可能去申请劳动仲裁。即使你去了,一样会败诉。会得罪单位,还会丢了工作,很不划算。

如果你自己不先提出,相当于在签合同时相当于族册洞放弃了此次的权利。

不过,可以提醒你一下等第三次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后,再次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不重要关键看你们单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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