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臧与谷①,二人相与牧羊而俱亡其羊。问臧奚事,则挟筴读书;问谷奚事,则博塞②以游。二人者,事业不同,其于亡羊均也。
——《庄子·骈拇③》
注释:
①臧、谷:成玄英引《孟子》云:“臧,善学人;谷,孺子也。” ②博塞:下棋。陆德明引《汉书》云:“吾丘寿王以善格五待诏”,谓博塞也。塞通簺,古簺用五木。③《骈拇》:《庄子·外篇》八。取篇首二字为题。主要阐述人的行为当合于自然,顺人情之常。
翻译:
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和一个小孩去放羊,两人把羊都丢了。问那喜欢读书的人在干什么?他正拿着竹简读书;问小孩在干什么?他正在下棋玩。二人虽然干的事情不同,但把羊丢了则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