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急、急、急!
我去年租了某单位一套房子搞餐饮,合同期是五年。经过投资装修和自己不懈的努力,生意逐渐红火起来。。但不料前几天忽然这单位领导说上头要把房子回收回去,并依据合同里有一条“如遇...
我去年租了某单位一套房子搞餐饮,合同期是五年。经过投资装修和自己不懈的努力,生意逐渐红火起来。。但不料前几天忽然这单位领导说上头要把房子回收回去,并依据合同里有一条“如遇政策性变化,将无偿终止合约”为由要无偿回收。请问:1,什么是政策性变化,凭什么来判断?这领导说上头说回收就是政策吗?2,不管你投资多少,如遇真的政策性变化,就一点也不用赔偿吗?3,如遇政策性变化,我们农民怎样来保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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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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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你提供的材料看来,那个所谓的“如遇政策性变化,将无偿终止合约”,应该是格式条款,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我们应该认定为“向有利于弱势群体一方的解释”,是无效条款。
如果合同被强制终止,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合同被强制终止,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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