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是不是有诉讼时效?
我是2004年到单位上班的,于今年年后被无故开除(因为换了老板),也不给补偿。几年来单位一直没有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加班也没有加班费,我就申请了劳动仲裁,今天以前单位...
我是2004年到单位上班的,于今年年后被无故开除(因为换了老板),也不给补偿。几年来单位一直没有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加班也没有加班费,我就申请了劳动仲裁,今天以前单位的一位负责人来和我谈,说是我现在再申请补偿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有加班费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我想问一下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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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Dismiss from Position)是指解除违反国家法律和单位纪律的国家行政人员职务关系或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行为,是行政处分最严厉的一种。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第十二条规定:对职工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由第516号令废止(2008年1月15日颁布)。
【开除 程序 补正】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奖惩程序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63号规定:关于企业开除职工的程序是否可以按照《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67号执行问题。我们认为国发(1984)67号文规定的“厂长、(经理)有权对职工进行奖惩”是指企业厂长(经理)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奖惩职工的权力。一九九二年发布的《全民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进一步明确规定了“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开除职工。”因此,如果企业未按法规规定的程序奖惩职工,有关部门可要求企业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补正。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第十二条规定:对职工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由第516号令废止(2008年1月15日颁布)。
【开除 程序 补正】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奖惩程序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63号规定:关于企业开除职工的程序是否可以按照《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67号执行问题。我们认为国发(1984)67号文规定的“厂长、(经理)有权对职工进行奖惩”是指企业厂长(经理)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奖惩职工的权力。一九九二年发布的《全民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进一步明确规定了“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开除职工。”因此,如果企业未按法规规定的程序奖惩职工,有关部门可要求企业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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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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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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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问题,可以向社会保险所投诉处理;
2、可以主张加班费。没有过时效。
3、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2、可以主张加班费。没有过时效。
3、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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